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伟豪、胡振超、柯汉生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为主任委员。2024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了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而进行的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伟豪、胡振超、朱兴建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连任主任委员。新旧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议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担任,周伟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4年4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分配、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申请银行授信、给子公司提供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4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24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2024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解决问题、审核审计结果,并对天健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2024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进行监督,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和计量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情形,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等要求,通过对内审部的具体工作检查、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议,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风险管控水平较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四、总体工作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对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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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