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5,129,675.19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2,930,461.6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综合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3,326,79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071,840.00 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3,071,840.00 | 119,764,656.00 | 119,764,65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5,129,675.19 | 760,079,796.23 | 785,676,195.1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053,759,672.0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52,106,384.2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2,601,152.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33,628,55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72,601,152.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 否 |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72,601,152.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量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4,513.34万元、113,447.81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7%、9.91%,均低于50%。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