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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XAAA4B0216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农心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农心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农心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XYZH/2025XAAA4B0216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鉴证报告仅供农心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77元,共计募集资金44,4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1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555.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2022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14,039.63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98.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798.5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670号)。

2023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3,431.65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429.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796.3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82号)。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6,218.30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334.73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88.4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到期的现金

管理资金)为15,001.1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取得和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37,639.1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7,471.28
利息收入净额B2628.4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6,218.30
利息收入净额C2423.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3,689.58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051.5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5,001.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5,001.18
差异G=E-F0.00

[注]利息收入净额指利息收入加现金管理收益减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9月24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于2024年11月28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9月7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4年11月29日注销),于2024年8月30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滚动金额总计为28,780.00万元,年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结构性存款)余额5,000.00万元,本年度获得现金管理收益884,502.7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购买主体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
产品类别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余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3,000.002024年9月29日2025年3月28日
2,000.002024年12月9日2025年4月1日
合计5,00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12000015329713,663.1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721200788014000023428,689.97包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金额5,000.00万元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12000027638522,648.10
合计15,001.18

注: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当日资金尚未扣划,故结构性存款申购款1,000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提供产品开发、质量控制、性能改进等技术支撑,研发创新一批高效、安全、环保的新制剂,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以将本公司品牌形象和技术服务精准触达到基层农户,为各级经销商定期提供系统化的专业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高效流动,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能够优化本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应对农药产品需求季节性波动以及上游原药价格波动的能力,扩大业务规模,进而提升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37,639.1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18.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89.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70.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66%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10,539.184,268.801,332.921,901.3244.542025年6月[注1][注2][注2]
研发中心项目10,870.0017,140.384,212.008,928.3652.092026年6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230.004,230.00673.38859.9020.332026年6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0.0012,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7,639.1837,639.186,218.3023,689.5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因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实施内容调整,本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宜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履行了审批备案程序,导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一定延后。2.“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实施地点变更至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的宗地编号为GX3-41-11的用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为17,140.38万元。调整后,该项目的实施因履行工程建设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程序,实施进度存在一定延后。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受限于物业市场价格波动、适配存量物业较少等因素,如继续以购买或者租赁物业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将会增加项目实施成本、阻滞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基于考虑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等各方面因素,将该项目中的“场地购置”由原购置、租赁方式变更为自建方式。由于自建方式所需时间较长,实施进度存在一定延后。上述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涉及的变更和调整事项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2年度,本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除“产品登记认证费”外的其他建设投资事项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3年度,本公司将原“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置”由原购买、租赁等方式实施变更为以自建方式实施,本公司于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的宗地编号为GX3-41-11的地块上的建设项目中划出专门区域以满足“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场地需要,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9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1,672.38万元。2024年5月8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年等额置换金额为730.5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28,78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有5,000万元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001.18万元,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用于陆续投入承诺募集资金项目。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其中5,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并正常持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目前实施进度,将“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后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注2:该项目2024年度尚在投资建设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4,268.801,332.921,901.3244.542025年6月[注1][注2][注2]
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17,140.384,212.008,928.3652.092026年6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230.00673.38859.9020.332026年6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5,639.186,218.3011,689.5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及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中的6,270.38万元募集资金调整至“研发中心项目”,其中2,000万元用于产品登记认证支出,其余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270.38万元用于建筑工程费用,同意将原“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置”由原购买、租赁等方式实施变更为以自建方式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因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实施内容调整,本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宜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履行了审批备案程序,导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一定延后。2.“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实施地点变更至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的宗地编号为GX3-41-11的用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为17,140.38万元。调整后,该项目的实施因履行工程建设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程序,实施进度存在一定延后。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受限于物业市场价格波动、适配存量物业较少等因素,如继续以购买或者租赁物业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将会增加项目实施成本、阻滞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基于考虑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等各方面因素,将该项目中的“场地购置”由原购置、租赁方式变更。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目前实施进度,将“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

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后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注2:该项目2024年度尚在投资建设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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