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夏小军通讯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公司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025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
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监事均有关联,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以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表决情: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