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3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童安奇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基于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研发、市场及经营能力等因素,拟确定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此计划不构成公司2025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项目建设情况,团队努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90,656.2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89,065.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2,862,706.16元,减2023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15,906,333.98元,2024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557,962.8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股份回购且处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间,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按照监事担任管理岗位的职责、工作能力及同行业相关岗位的平均水平,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根据监事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准,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关于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期内,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减值损失合计金额30,467,935.99元,计入2024年度。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计提金额 | 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信用减值损失 | 28,602,937.38 | 否 |
资产减值损失 | 1,864,998.61 | 否 |
合 计 | 30,467,935.99 | -- |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