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为税前50万元/年-300万元/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的薪酬为税前10万元/年,按年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50万元/年-150万元/年。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年薪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年薪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3、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子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4、本方案在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