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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4亿元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4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且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形势较为敏感,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买入产品,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均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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