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8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09:15—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4.00、5.00、6.00、10.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4、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健先生、杨守杰先生、梁明煅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邹涛先生、牛玉贞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证券部
信函或传真登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传真:0591-87732812邮编:350117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之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上述信函、传真须在2025年5月2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真铃联系电话:0591—87733307联系传真:0591—8773281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3、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附件二: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名称/姓名 | 是否委托他人 | ||
股东地址 | 受托人姓名 | ||
股东证件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联系电话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5
2、投票简称:恒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9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以下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