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于近日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如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110C019172号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庆龙锶盐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91.71万元。经股东决定,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1,00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庆龙锶盐全部分红款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