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岩)
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7 | 4 | 3 | 0 | 0 | 否 |
(二)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
(三)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2024年4月24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
(二)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指导建议。
(二)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推动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三)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重考察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报告期内,对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提名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2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计划阶段) | 2023年度需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总结阶段) | 持续跟踪大额诉讼事项 严格执行并落实关联方对账工作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8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08月20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购买董责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4年本人多次(共十六天)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二)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4年年报编制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 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最新规则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事项
2024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 岩
2025年4月26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明波)
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7 | 0 | 7 | 0 | 0 | 否 |
(二)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
(三)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2024年4月24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
(二)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重考察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报告期内,对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提名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参与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参与推动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三)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加强与公司决策层联系,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08月20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购买董责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08月20日 | 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任职资格核查无异议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09月12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任职资格核查无异议 |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4年本人多次(共十五天)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二)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4年年报编制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 培训与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最新规则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事项
2024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明波
2025年4月26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志坚)
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2024年9月13日-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3 | 1 | 1 | 1 | 0 | 否 |
(二)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由于行程原因未出席会议(已提前向公司董事会说明)。
(三)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
(二)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参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审阅,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4年本人多次(共五天)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二)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4年年报编制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 培训与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最新规则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事项
2024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志坚
2025年4月26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章勇坚)
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2024年1月1日-9月13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4 | 3 | 1 | 0 | 0 | 否 |
(二)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
(三)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组织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指导建议。
(二)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切实加强与公司决策层联系,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
(三)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重考察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报告期内,对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提名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2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计划阶段) | 2023年度需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总结阶段) | 加强对苏州好屋公司的财务核算及内控管理、加强公司存货管理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8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08月20日 | 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任职资格核查无异议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09月12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任职资格核查无异议 |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4年本人多次(共十一天)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二)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 培训与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最新规则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事项
2024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届满离任):
章勇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