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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沟通与配合工作。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三)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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