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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通宇通讯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募投项目审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4,000.003,885.59
2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4,460.264,460.26
3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64.723,064.72
4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45,268.7944,475.02
5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1,810.8621,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3,100.003,100.00
合计81,704.6379,985.5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投资进度
1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4,000.003,885.59361.219.30%
2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4,460.264,460.264,460.26100%
3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64.723,064.723,064.72100%
4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45,268.7944,475.027,455.5316.76%
5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1,810.8621,000.00830.013.95%
6补充流动资金3,100.003,100.003,100.00100%
合计81,704.6379,985.5919271.7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71.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5,566.0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鉴于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因客观条件变化难以继续实施,为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能,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终止以下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相关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投资进度
1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3,885.59419.563,553.3710.80%
2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1,000.00938.8321,655.504.47%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受市场产品需求升级、技术迭代快速等影响,“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产出已不匹配。经公司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现有市场环境,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化配置角度出发,认为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推进前述两个项目建设,难以在预期时间内实现项目的既定目标。前述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在卫星通信的布局与研发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卫星通信领域的研发工作将由全资子公司成都俱吉毫米波技术有限公司持续推进。该公司自2023年成立以来,依托公司5G大阵列天线技术优势,专注于卫星通信终端、相控阵天线、地面站终端、宽带终端等产品的研发。公司将对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进行可行性论证,在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优先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成都俱吉的技术研发与产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其在卫星通信领域的技术优势。公司将结合市场趋势及业务规划,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安排

本次因“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为25,208.87万元,前述项目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待新募投项目经审慎论证并确定后,公司

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加快推进实施,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技术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需求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上述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的经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该项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终止上述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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