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该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1,385,108.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197,763.3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90,944,910.78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80,281,293.20元,提取盈余公积6,119,776.33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5,741,604.59元。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22,433,40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50,500股后的股本521,782,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3,044,572.63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3,044,572.63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52%。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
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33,263,585.9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形势、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业绩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044,572.63 | 80,281,293.20 | 39,937,720.0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385,107.67 | 81,187,584.01 | 81,530,630.0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24,207,382.6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65,741,604.5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3,263,585.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8,023,205.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3,263,585.91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375,435,336.91元、1,251,552,715.10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7.02%、36.13%%,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