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334,510.52元,2024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40,822.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24,082.27元,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2,709,658.12元,2024年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691,457.2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728,186股。
3、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6,108,686股为基数(按目前总股本201,728,1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619,500股),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预计派发24,513,585.75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2024年度,公司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4,513,585.75元(含税),以集
中竞价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54,369,525.97元(不含交易费用)。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8,883,111.7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98.19%。
(二)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513,585.75 | 41,938,719.06 | 41,736,866.1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0,334,510.52 | 138,372,383.20 | 127,296,292.01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42,709,658.1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05,691,457.2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8,189,170.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5,334,395.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8,189,170.91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非金融上市公司相关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520.00万元、人民币9,169.35万元,其分别占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16%、3.08%,均低于50%。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