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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华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华伟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罗华伟:男,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四川省国资委外部董事,现任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雅化集团(002497)、五粮液(000858)及帝欧家居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6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在参加董事会方面,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参加股东大会方面,本人均通过现场会议或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罗华伟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616511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二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其考核方案进行了审查。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3)审计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与公司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积极开展与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基于公司提供的全部资料,主要从交易背景、定价

公允性、程序合规性等方面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支持和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等专门人员和部门协助我们履行职责。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交流近期市场及行业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动态、面临的挑战及下一步的战略规划。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除参加公司会议和与管理层沟

通交流外,本人还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一线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度,本人前往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佛山总部参观考察,并与欧神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度交流。重点调研了欧神诺位于佛山三水、广西藤县的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了公司瓷砖产业的全周期生产链和供应链服务体系。为更加深入地了解终端经营情况,本人在2024年内还调研和考察了瓷砖和卫浴产业的部分终端门店,详细了解公司终端销售情况、产品情况和市场反馈,为公司终端业务的拓展、产品策略和未来的经营策略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2024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利用在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日常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其考核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公司2023年度支付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根据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及行业薪酬标准计薪和发放,符合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标准。

本人重点关注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及考核方案,经核查,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实发报酬总额)均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薪酬管理和等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发放,相关薪酬与考核方案制定合理。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人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意公司为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华伟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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