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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文英)-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文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姚文英,女,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民主建国委员会会员,会计学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师、新疆财经大学教师,新疆中企宏邦节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星沃机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十一师盛天投资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9年2月至2025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770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在2024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本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推选我作为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且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年报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会计师应当要保持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准则,聚焦提升审计质量,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的红线,降低审计风险,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执业。并要求在审计时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关注:(1)收入确认计量;(2)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折旧;

(3)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的风险;(4)境外业务的收入确认;(5)关联交易的公允性;(6)内部控制的缺陷;(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8)数据资产项目的合规性;(9)政府补助及期后事项;(10)大股东是否存在高比例的股权质押。最后本人强调,希望会计师扎扎实实做好审计工作,避免审计风险发生,同时督促上市公司高质量的健康发展。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走访公司部分子公司,现场办公天数未少于15天。在现场办公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在走访公司部分子公司期间,查看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日常中经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部分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的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亦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做出结论,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的担保,公司购买北京立同新元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事项而发生的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公司为受益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购买股权资产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友好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资金占用方面,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及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王子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工作调整,宋历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张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任职;钱国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田军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因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风控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运营总监的议案》,聘任徐珍女士为公司风控总监,聘任祁娟女士为公司运营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熊希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熊希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本人已于2025年2月13日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衷心祝愿公司在未来征程中,持续奋进,铸就更为辉煌的业绩,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文英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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