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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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的27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1.26万份,行权价格为22.03元/股;为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80万份,行权价格为14.82元/股。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
年9月25日至2024年7月18日、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的25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4.9150万份,行权价格为21.65元/股;为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0万份,行权价格为14.44元/股。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7月18日、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7月10日。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405,050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405,050股,注册资本增加405,05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9,463,954.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9,869,004.00元。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2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19,463,954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19,869,004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依法办理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