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华” )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注册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共1052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3年度,中兴华实现业务总收入18.5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20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一)审计投入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相应专业资质。
(二)工作方案
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与管理层与治理层的沟通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内部控制审计、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2024年12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年1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相关建议。
(四)2025年4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