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4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520号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华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华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英华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英华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华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英华特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39元,共计募集资金75,183.5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588.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595.0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0.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64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5,644.7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7,406.42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33.9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2,789.1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61.1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0,195.5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495.1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6,944.2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7,405.92[注1] | |
差异 | G=E-F | -461.63[注2] |
[注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期末余额8,119.3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28,500.00万元及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股份回购专户期末余额786.56万元。
[注2]差异系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442.45万元、发行相关印花税16.42万元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费用2.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75060122000620325 | 19,525.45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51659200001396 | 8,604,107.40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1] | 512905176710655 | 23,433,656.41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2] | 89090078801000010805 | 25,797.6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注3] | 492379407708 | 49,110,510.09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
合 计[注4] | 81,193,596.97 |
[注1]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2]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3]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4] 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海通证券理财产品2,000.00万元,购买7天通知存款余额为1,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5,5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一)、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存出投资款余额786.56万元, 明细详见“三、(一)、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实施地点:常熟高新区黄浦江路以北、银通路以西。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路以东变更为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英华特环境变更为公司。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83.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45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上述预先投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873号)。
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 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11日至 2025 年8月1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是否 赎回 | 期末余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7909 | 3,700.00 |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4月01日 | 1.00%或2.85% | 是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7327 | 2,500.00 |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7月10日 | 1.00%或2.85%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01月30日 | 1.48%或2.90%或3.10%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 | 1.48%或2.90%或3.10%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NSU01300 | 2,000.00 | 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4月22日 | 1.48%或2.45%或2.65%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NSU01305 | 1,000.00 | 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26日 | 1.48%或2.70%或2.90%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NSU01358 | 2,000.00 | 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9日 | 1.48%或2.25%或2.45%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NSU01384 | 1,000.00 |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28日 | 1.48%或2.40%或2.60%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NSU01418 | 2,000.00 |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29日 | 1.48%或2.25%或2.45%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NSU01469 | 2,500.00 | 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22日 | 1.48%或2.90%或3.10%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FSU00021 | 2,500.00 | 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27日 | 1.55%或2.4%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FSU00084 | 2,500.00 | 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28日 | 1.55%或2.3%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4年07月1日至2024年07月31日 | 1.55%或2.1% | 是 |
FSU00176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12283S0000010558 | 25,500.00 | 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12日 | 1.7%或2.4%或2.5% | 是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1123S0000010714 | 25,700.00 | 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6月28日 | 1.7%或2.65%或2.75% | 是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7043M0010012013 | 26,000.00 | 2024年07月08日-2024年08月08日 | 1.7%或2.3%或2.4% | 是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8093M0040012296 | 25,500.00 | 2024年08月12日-2024年12月12日 | 1.7%或2.34%或2.44% | 是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收益凭证博盈系列SRGG68、SRGG72 | 2,000.00 | 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8月05日 | 2.00%或2.72% | 是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SRMR83博盈黄金鲨鱼鳍看涨产品 | 2,000.00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5年02月10日 | 2.00%或2.00%加成 | 否 | 2,000.0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SRMR84博盈黄金鲨鱼鳍看涨产品 | 2,000.00 |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12月23日 | 1.90%或1.90%加成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天通知存款 | 4,500.00 | 2024年05月22日-2024年08月19日 | 1.25%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天通知存款 | 2,500.00 | 2024年05月22日-2024年09月13日 | 1.25%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天通知存款 | 1,700.00 | 2024年05月22日-2024年09月09日 | 1.25%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天通知存款 | 1,000.00 | 2024年5月22日至提前7天通知支取 | 1.25% | 否 | 1,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西尊享202404期收益凭证 | 4,500.00 | 2024年08月22日-2024年12月26日 | 2.50% | 是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12193S0000012897 | 25,500.00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06月25日 | 1.60%或2.27%或2.37% | 否 | 25,500.00 |
合计 | 177,600.00 | 28,500.00 |
5.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778.73万元。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8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金额为1,713.8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413.75万元(含交易费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超募资金2,2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413.75万元(含交易费用),利息收入0.31万元,期末结余786.56万元。
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7.68 | 100.15[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2,866.00 | 52,866.00 | 5,861.58 | 23,268.00 | 44.0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 | 5,600.00 | 5,600.00 | 1,713.83 | 1,713.83 | 30.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回购公司股份 | 3,200.00 | 3,200.00 | 1,413.75 | 1,413.75 | 44.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178.73 | 178.73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2,778.73 | 12,778.73 | 6,927.58 | 6,927.58 | 54.21 | - | - | - | - | |
合计 | 65,644.73 | 65,644.73 | 12,789.16 | 30,195.58 | 46.0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12,778.73万元。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8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金额为1,713.8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413.75万元(含交易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可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19,525.45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该节余募集资金因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故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 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注2] 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