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086,931.2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6,850,680.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1,146,650.6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已提取法定公积金169,029,477.65元,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母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拟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48,727,334.68元,减去2024年向股东分配股利167,598,6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62,275,385.3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9,33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83,799,3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以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46.26%,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4.27%,占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3.13%,占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的18.7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83,799,300.00 (预计数,含税) | 167,598,600.00 (含税) | 167,598,600.00 (含税)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086,931.27 | 204,879,303.88 | 95,226,734.77 |
研发投入 | 63,005,947.37 | 67,961,951.16 | 56,331,741.73 |
营业收入 | 2,078,017,616.36 | 2,351,823,361.37 | 2,263,922,242.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446,850,680.3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62,275,385.3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418,996,5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16,064,323.3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418,996,5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 187,299,640.2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0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8,996,5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2.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3.相关财务指标说明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60,328,878.26元、725,753,332.72元,其分别占当年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5.39%、23.06%,均低于50%。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
2.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