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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拥有合伙人93名,注册会计师48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0,397.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2024年度为4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069.2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的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3.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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