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5--02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468.3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岭科技”)98.3950%股权,于2025年3月底已完成资产交割及股权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长岭科技成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调整增加关联交易实施计划额度。
关联董事赵刚强先生、杨勇先生、赵冬先生、马玲女士、任建伟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陕西电子 | 指 |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烽火集团 | 指 |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诺信科技 | 指 | 陕西烽火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三)本次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原预计金额 | 调整后预计 发生金额 | 2024年发生 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诺信科技 | 2,820.00 | 3,200.00 | 3,477.66 |
陕西电子下属子公司 | 7,300.00 | 8,800.00 | 3,921.55 | |
小计 | 10,120.00 | 12,000.00 | 7,399.2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陕西电子下属 子公司 | 400.00 | 1,600.00 | 1,824.23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按同一控制原则追溯调整。故本次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重组交割完成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2025全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燕林豹
(2)注册资本:2,479,334,544.39元
(3)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5号
(4)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
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4,032.52万元;净资产:
1,397,370.3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00,098.54万元,净利润:
35,972.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陕西烽火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程智辉
(2)注册资本: 15,000,000.00元
(3)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4)主要经营业务:机械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及来料加工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282.55万元;净资产:11,115.0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073.38万元,净利润:2,019.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信科技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过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因此单独列示。
(二)关联关系
陕西电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2.75%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烽火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诺信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与关联人的历史交易显示,公司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保质、保量的交付产品,履约能力强,未发生合同纠纷。向关联人出售商品的、提供出租业务的,关联人均能按时偿付,不存在履约能力差等不良记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因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于2025年度分别与陕西电子及
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法人等关联方在日常产品销售、材料采购、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相关经营活动业务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三)付(收)款安排原则:相关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款项支付义务。
(四)结算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应明确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及结算方式,交易价格必须遵循本《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是军品生产销售企业,公司部分元器件或配套产品存在生产批量小、品种多、性能指标特殊的特点,还必须符合军工质量标准,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公司需求,又符合军工质量标准,因此选择上述关联方,对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在上述关联人中可进行比价采购确定具体供应商,形成内
部竞争,有利于公司择优交易,从而规避风险。
3.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销售、采购等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但交易金额或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