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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056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66人,代表股份数195,823,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8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183,965,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6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7人,代表股份数11,857,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9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22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1,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86%;反对1,199,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9%;弃权136,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4,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300%;反对1,199,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93%;弃权136,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5,2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60%;反对1,185,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14%;弃权157,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2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027%;反对1,18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5%;弃权157,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7,140,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91%;反对1,191,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8%;弃权156,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23,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823%;反对1,191,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0%;弃权156,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3、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7,143,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82%;反对1,183,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1%;弃权161,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26,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933%;反对1,18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8%;弃权161,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7,121,5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28%;反对1,19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82%;弃权176,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04,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021%;反对1,190,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8%;弃权176,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7,104,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27%;反对1,19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83%;弃权193,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8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1296%;反对1,190,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8%;弃权193,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7,160,8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07%;反对1,160,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0%;弃权167,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44,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688%;反对1,160,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6%;弃权167,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7、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27,130,5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44%;反对1,160,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9%;弃权197,6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1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403%;反对1,16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3%;弃权197,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4%。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7,057,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62%;反对1,246,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0%;弃权185,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40,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3.9283%;反对1,246,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63%;弃权185,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9、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7,168,5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78%;反对1,145,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06%;弃权174,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5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4015%;反对1,145,413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93%;弃权174,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1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98%;反对1,178,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5%;弃权194,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98,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1743%;反对1,178,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6%;弃权19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7,6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42%;反对1,181,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58%;弃权179,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280%;反对1,181,0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05%;弃权179,48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5%。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0,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95%;反对1,168,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1%;弃权179,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23,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827%;反对1,168,0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4%;弃权179,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5,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61%;反对1,189,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6%;弃权173,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08,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183%;反对1,189,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6%;弃权17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3,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00%;反对1,165,7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1%;弃权178,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26,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2955%;反对1,165,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56%;弃权178,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72,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98%;反对1,140,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9%;弃权175,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55,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4161%;反对1,140,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2%;弃权175,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170,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49%;反对1,149,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5%;弃权167,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53,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4102%;反对1,149,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4%;弃权167,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7,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93%;反对1,152,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6%;弃权177,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40,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550%;反对1,152,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07%;弃权177,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0,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44%;反对1,154,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6%;弃权182,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3,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249%;反对1,154,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2%;弃权182,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17,5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86%;反对1,187,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1%;弃权182,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00,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1850%;反对1,18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87%;弃权182,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3,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33%;反对1,152,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8%;弃权182,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6,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356%;反对1,152,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8%;弃权18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1,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2%;反对1,154,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8%;弃权182,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4,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283%;反对1,154,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8%;弃权182,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159,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42%;反对1,147,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7%;弃权181,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610%;反对1,147,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1%;弃权181,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8,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34%;反对1,142,1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92%;弃权187,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41,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599%;反对1,142,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5%;弃权187,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158,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07%;反对1,146,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35%;弃权183,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41,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567%;反对1,146,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27%;弃权183,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7,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89%;反对1,149,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0%;弃权181,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40,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546%;反对1,149,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55%;弃权181,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144,7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41%;反对1,15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3%;弃权188,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2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004%;反对1,15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00%;弃权188,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3,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44%;反对1,145,1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7%;弃权189,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6,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371%;反对1,145,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82%;弃权189,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7,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34%;反对1,150,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7%;弃权189,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117%;反对1,150,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3%;弃权18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9,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11%;反对1,145,1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7%;弃权193,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232,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4.3209%;反对1,145,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82%;弃权19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胡建康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浩、夏子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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