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对致同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2023年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四)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女士,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仕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先生,1987年起在致同执业,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
致同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质量控制体系、专业人员培训与发展、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业务承接
严格的业务承接评估:在承接新业务前,会对客户的背景、财务状况、经营风险、行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评估。例如对于一些高风险行业如金融衍生品行业的客户,会更加谨慎地评估其业务复杂性和潜在风险,避免承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高风险的业务项目。
2.质量控制体系
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由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经理和项目合伙人对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进行层层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还会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专业技术复核人员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结论合理准确。
质量监控与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已完成项目的检查、独立性调查等,以确保项目组按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抽样复查,检查审计工作是否遵循了审计准则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和指导。
3.专业人员培训与发展
持续专业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课程,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更新培训,以及行业最新动态、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案例研讨与经验分享:通过开展案例研讨会,让员工分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高员工应对各种复杂业务和风险的能力。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八、总体评价
致同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本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致同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所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本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