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嘉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嘉盛”)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嘉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7月18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截至2017年7月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050.99万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97.72万元后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5.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7.9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7.2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5,76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0,816.00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0,816.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7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投入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0.72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72万元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1日,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3日全部签署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7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存储余额销户日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08566622738.842025年4月22日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软件基地支行81103010123006591216,466.162025年4月17日
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4000021029200498670已销户2023年5月30日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337010100101034872已销户2021年1月21日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000010120100463708已销户2023年1月11日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000010120100378242已销户2020年8月6日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8110301013000363927已销户2021年2月7日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8110301013800234534已销户2018年12月29日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8110301012200479423已销户2023年1月3日
合计-7,205.00

注1:上述存款余额,均为募投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投入募投项目后的余额。注2:截至2025年4月22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及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软件基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4.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2023年8月18日随后的12个月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嘉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方嘉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通过取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与付款凭证等资料,

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576.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6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16.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909.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9.07%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8,112.87547.33-547.33100.00不适用————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12,731.04387.27-387.27100.00不适用————
兴亚股权投资项目3,850.00-3,850.00100.00不适用————
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2,021.52-2,021.52100.00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3,717.443,717.44299.413,736.60100.522024/9/12————
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3,986.443,986.44-3,999.41100.332023/5/31————
补充流动资金12,028.8612,028.86-12,028.86100.00不适用————
“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14,037.795,465.5914,245.01101.482024/10/2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576.6540,576.655,765.0040,816.00
合计40,576.6540,576.655,765.0040,816.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2020年至今,在全球政治局面不确定性增大、特殊时期长期持续的影响下,国际贸易市场环境错综复杂,投资建设跨境电商服务网点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大。经过综合考量,在跨境电商物流业务领域,公司近年来始终把风险管理运营安全放首位,坚持相对的轻资产运营以及整合外部资源,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2.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 截至2019年7月31日,“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87.27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广州等地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设立专业运输子公司全面规划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并基于公司内部货运量打底外延发展,降低现有业务物流成本,提升客户物流交付能力,并拓展了综合物流业务增量。但在此期间,运输行业竞争态势也日益激烈,运输行业龙头企业依托雄厚的资金和规模优势,大力投资建设全国核心物流网点,同时各类网络货运平台也凭借行业热度过度融资,致使整个物流行业竞争态势不断加大,尤其是全国大部分区域的物流网点建设出现过度投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认为继续加大自有核心物流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对主业的帮助将大幅下降,而利用社会上的核心物流网点资源更为合理,继续投资核心物流网点基础建设将存在与社会资源重叠,不达投资目的的风险。因此,经过综合考量,公司决定改变原有的全面网点基础设施布局投资策略,从分散性投资转为聚焦在核心区域的投资规划,加大在核心节点、重点城市物流资源的投资深度,并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事宜,已经2019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8月19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3.“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0月21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已出租,收益将发生在2025年。 4.信息化建设项目
5.兴亚股权投资项目 上海兴亚长期耕耘数字化报关领域,自主研发的OCR解决方案、AI智能报关系统、数字化劳动力平台、关务机器人关务物流可视化跟踪系统等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已成为公司核心产品,在通关领域已成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的最优选择,助力公司在科技赋能产业供应链的战略实施,从而增强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潜力。 6.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2021年9月,公司接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通知,“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经公司与多部门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区域内相关水质保障工程进展等信息,项目建设地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该项目的施工进度有较大不确定性。经过综合考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替换及变更。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1月14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12,731.04万元,公司拟在上海、重庆、成都、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宁、昆明、贵阳等全国31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当前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387.27万元。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12,343.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涉及国内外11个城市且当前国际贸易市场环境复杂,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周期较长,且成本较高,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地处二级水
源保护区,且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目前存在环保政策面调出调进的变化,虽公司已在积极应对协调,追赶施工进度,但预计无法在预期内竣工投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对“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7年7月31日先期投入金额为13,228,314.39元,以上投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110016号)鉴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8,34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7,40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4.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197.72万元。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已于2024年7月16日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19年7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赢利率结构277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上述产品已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1.25589万元。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2023年8月18日随后的12个月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分别结余募集资金0.07万元、0.65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形成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72万元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