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87年起在致同执业,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细致考察,认为致同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