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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5-017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伟鼎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度报告》全文。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利润分配比例。经比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合并报表,本次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来确定。

按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净利润 660,787,264.90元,提取盈余公积66,078,726.49元后,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94,708,538.4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142,524.96元,本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25,851,063.37元。

为回报股东,公司拟按现有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向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并认为:万向财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风险评估说明》,如实反映了万向财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

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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