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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大立科技股票代码00221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范奇包莉清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传真0571-866956490571-86695649
电话0571-866956380571-86695649
电子信箱fanqi@dali-tech.combaoliqing@dali-tech.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红外及光电类产品和巡检机器人类产品两大领域。

1、红外及光电类产品领域

(1)红外热成像芯片

公司具有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是国内唯一实现 “非晶硅”和“氧

化钒”双技术路线量产的公司,已实现量产像元间距17um/15um/12um等型谱系列产品,封装类别涵盖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晶圆封装。在前两期“核高基”及“十四五”新专项的支持下,公司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前期发布的业内首款3072×2048分辨率600万像素级产品引领红外探测器高分辨率发展方向,不断巩固国内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领域领导者的地位。

(2)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产品

公司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型号装备、工业测温监测和民用消费等领域。在民品领域,公司利用在红外测温领域的技术优势,不断巩固电力、石化等行业的优势,还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辅助驾驶、安防监控等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低成本应用;在装备领域,公司不断拓宽红外应用场景,紧贴用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了侦察监视、探测跟踪、火控制导等多场景应用,近年还成功开拓了光电惯性导航和光电系统产品领域。

2、巡检机器人类产品

公司整合在红外测温、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前期已多次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围绕“新基建”需求,深挖巡检机器人在特高压、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新兴建设领域的市场潜力,在电力行业的基础上,现已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拓宽产品赛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2,213,863,301.592,468,898,317.41-10.33%2,772,845,72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6,125,174.491,966,754,762.28-21.90%2,311,359,959.11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274,826,926.81254,550,126.197.97%400,783,39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046,350.65-292,278,347.57-31.40%-150,796,85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573,987.33-301,922,797.63-28.70%-166,789,49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66,479.31-156,403,020.6856.93%-173,435,835.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49-32.65%-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49-32.65%-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02%-13.62%-8.40%-7.33%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0,196,702.3238,267,596.2735,373,168.59170,989,45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68,194.87-118,949,809.49-62,721,717.07-125,306,62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637,132.52-118,876,060.58-62,821,635.78-129,239,158.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874,898.02-69,966,265.2460,379,351.16-7,904,667.2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40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88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庞惠民境内自然人26.73%160,159,085.00120,119,314.00质押50,900,000.00
章佳欢境内自然人1.17%7,025,580.000不适用0
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7%7,013,440.000不适用0
郭坚强境内自然人1.05%6,305,765.000不适用0
陈正刚境内自然人1.00%6,007,36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98%5,897,378.000不适用0
彭国华境内自然人0.83%5,000,000.000不适用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81%4,880,000.000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6%3,959,460.000不适用0
吴三桂境内自然人0.63%3,786,94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013,44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013,440股。 2、公司股东郭坚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319,665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86,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305,765股。 3、公司股东彭国华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00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00,5600.10%113,3000.02%3,959,4600.66%00.00%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2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4元/股,成交总额50,092,666.99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 、5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2025年1月2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额外锁定期与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延长期届满后合并解锁,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合计50%,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2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结项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

2024年7月,公司收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人。2024年12月,继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完成了“某型光电系统研制合同”的

签订,合同金额为7,100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的签订验证了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产业升级的成功突破,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并在多领域取得突破,实现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5、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本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惠民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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