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泉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相关事项的审议记录、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对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1、核查情况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相关事项的审议记录、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京泉华2024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核查
1、核查情况
京泉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详见下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总 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香港京泉华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78.87 | 16.23 | 695.1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JQH,INC.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7 | - | 2.57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JQH ELECTRONICS INDIA LLP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8.88 | 8.88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京泉华(深圳)电控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江苏京泉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821.97 | 324.55 | 9,146.5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983.64 | 13,712.02 | 39,695.66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深圳市京泉华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38.42 | 5,063.87 | 15,102.29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61.51 | 161.5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 计 | 45,525.47 | 19,287.06 | 64,812.53 | |||||||
法定代表人:张立品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立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晓园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304号。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京泉华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京泉华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李 秘 | 秦亚中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