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0
2025年0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付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国欣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京能热力、华通热力、华通有限 | 指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能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京国管 | 指 |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华通兴远 | 指 | 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意龙达 | 指 | 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平谷分公司 | 指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平谷分公司,本公司下属分公司 |
迁西和然 | 指 | 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
迁西富龙 | 指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节能发展 | 指 | 北京华远意通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通绿源 | 指 | 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京热张家湾 | 指 | 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京能知己 | 指 | 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京能未来 | 指 | 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龙达文化 | 指 | 龙达(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二级全资子公司 |
华清安泰 | 指 |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京热新能源 | 指 | 北京京热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即《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北京市发改委 | 指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供热 | 指 | 利用热源,供应生产、生活(含采暖、生活热水等)所需热能。以解决用热方生产、生活等用热需求的社会服务 |
供热面积 | 指 | 所供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化石能源 | 指 |
一种碳氢化合物或其衍生物,主要包含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它由古代生物的化石沉积而来,是一次能源。
烟气余热回收 | 指 | 回收锅炉燃烧燃料所排烟气中的显热和潜热。 |
冷凝 | 指 | 气体或液体遇冷而凝结。 |
低品位工业余热 | 指 |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度较低、未被充分利用的热能,具有广泛的应用潜力和重要的节能价值。 |
碳达峰 | 指 | 二氧化碳排放(以年为单位)在一段时间内达到峰值,之后进入平台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然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我国提出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实现“碳达峰”。 |
碳中和 | 指 | 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我国提出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京能热力 | 股票代码 | 00289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京能热力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ingneng Therma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付强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6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6月3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5号楼5层01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5层01室”;2024年1月9日,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60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bjjnrl.com | ||
电子信箱 | jnrl@bjjnrl.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凌宇 | 李雷雷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 |
电话 | 010-83934888 | 010-83934888 |
传真 | 010-83817800-8002 | 010-83817800-8002 |
电子信箱 | jnrl@bjjnrl.com | jnrl@bjjnrl.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745461928Y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22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京能集团。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赵鹏、史莉莉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刘合群、罗炜罡 | 2023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梁犟、高英铭 | 2024年11月1日-2026年3月27日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069,821,129.32 | 1,085,065,601.23 | 1,085,065,601.23 | -1.40% | 1,028,559,039.31 | 1,028,559,03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765,316.59 | 52,363,843.68 | 54,615,980.87 | 22.25% | 30,880,385.50 | 33,517,827.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3,460,241.91 | 52,270,012.92 | 54,182,150.11 | 35.58% | 25,814,501.02 | 28,281,943.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8,343,622.58 | 260,554,652.94 | 260,554,652.94 | -8.52% | 257,850,269.44 | 257,850,269.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5 | 0.26 | -3.85% | 0.15 | 0.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5 | 0.26 | -3.85% | 0.15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2% | 7.27% | 7.85% | -2.13% | 4.76% | 5.14%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6% | 5.84% | 6.05% | -0.29% | 4.76% | 5.1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456,492,722.59 | 2,406,500,290.67 | 2,416,290,828.69 | 1.66% | 2,072,201,150.42 | 2,079,402,11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81,667,914.54 | 1,128,301,931.55 | 1,135,993,797.95 | 4.02% | 663,541,767.30 | 668,981,496.4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调整了2024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期初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54,009,183.77 | 9,285,316.11 | 7,122,005.54 | 399,404,62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7,420,668.95 | -62,632,177.60 | -72,126,087.63 | 24,102,91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038,477.59 | -62,693,229.35 | -70,980,816.72 | 31,095,810.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897,236.38 | -33,830,054.30 | 151,620,147.23 | 437,450,766.0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081.22 | 913,827.14 | 4,649,441.95 | 本期主要是租赁变更产生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25,032.87 | 288,160.58 | 9,631.4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5,900.00 | 400,000.00 | 2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7,500,000.00 | 本期因诉讼确认的预计赔偿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04,515.80 | -1,168,019.53 | -99,926.19 | 主要是碳排放配额履约产生的损益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2,430.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01,713.27 | 81,837.88 | -476,734.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25.56 | 730.22 | -2.79 | |
合计 | -6,694,925.32 | 433,830.76 | 5,235,884.4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供热是指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城市热网向用户提供生产、生活用热的活动。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供热主要分为集中供热和分户供热两种方式。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聚集区域内建设集中热源,向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集中供热更适合我国北方地区城市用热。分户供热是指用户自行采购安装供热设备进行供热,常见的分户供热有燃气壁挂炉、电热器、户式空调等方式。集中供热相较分户供热,具有节约燃料、减轻大气污染、提高供热质量、噪音低、扰民少等优势。目前,我国城市集中供热的热源形成了以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热电联产为主,其他热源方式为补充的格局。随着中国城市化率提升,城市供暖面积进一步增加,同时伴随提出“3060”目标,我国及各级地方政府将“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低碳”写入城市发展规划,供热行业向清洁化、高效化发展。
(二)我国供热行业市场情况
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但呈现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供热企业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集中于北方地区。伴随城镇化率的提升,新型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北方供暖面积持续增加;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南方供暖市场逐步放开,为供热行业提供新兴增长点。受上述各类因素推动,我国供热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截至2023年底,清洁供热相关企业8,350家,产业总产值达9,200亿元,从业人员达125万人。未来,清洁供热既是推动我国“双碳”目标顺利实现的重点改革领域,也是民生工程,下一步将重点推动传统供热向新能源供热转型,强化供热系统节能降碳效率,完善成本和价格调控机制,规范监管体系和行业标准,形成供热产业新发展格局。
1、我国供热面积增长情况
根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到65%,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城镇人口数量仍将有所增加。伴随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的增加以及城镇化率提高,城镇供热面积预计有所扩大,供热行业在这一趋势下也将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住建部《2023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显示,2023年年末,全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15.49亿平方米,较2022年111.2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81%,供暖管道长度达52.37万公里,同比增长6.13%。
2、北方供热市场发展情况
集中供热是北方地区最主要的供热方式,尤其是华北地区大城市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因集中供热具有节约燃料、节省用地、减轻大气污染等优势,具有更强的规模效应,更适应大城市供热市场的特点。
随着华北地区各地政府“十四五”规划的推出,京能热力重点供热地区北京、河北迁西等地政府计划在供热领域不断完善核心城区薄弱区域管网改造,以及优化新城区发展建设布局,同时伴随着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推进,对能源替代、能源增效以及智慧供热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供热市场已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形成了以热电联产、燃气供热为主导,多种能源、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供热体系。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发展,加强环境建设,建立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并得益于相关政策的支持,地热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利用将呈逐年增长之势,地源热泵市场前景广阔。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到2025年,北京市新增浅层地源热泵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新增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河北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和要求有利于供热企业把握新增供热方向,同时能够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实现环保低碳、节能减排要求,使供热行业早日达成“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3、南方供热市场发展情况
南方地区供热整体处于发展初期,在长江流域和南方发达地区,重点城市已启动试点供热,多地政府出台供热专项发展规划。随着经济水平持续提升、生活质量要求提高,南方长江流域经济发达地区供热市场发展潜力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方百城供暖市场:模式、潜力与影响”成果发布会预计,到2030年,我国南方地区分户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6,577万户,区域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3,246万户,将分别带动我国居民消费330亿元、905亿元。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由于供热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北京区域供热市场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通过回收利用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低品位工业余热对迁西县县城中心城区实施集中供暖,是经迁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迁西县中心城区唯一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供热公司;迁西富龙实施的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是国家制定“余热暖民工程”政策的依据及蓝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技术和经验在供暖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能未来投资、建设和运营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为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作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城一区”主平台之一的未来科学城的重要能源配套,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的成功实施,不仅满足了该区域日益增长的供热、供冷需求,还为推动区域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清安泰利用热泵技术为民用、工业建筑提供能源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安装、建筑用能碳减排管理、热泵能源系统的智慧运营等综合服务,打破传统的单一单向的能源类型供给方式(电、热、气、冷),通过整合各类能源资源(地热能、废余热能、太阳能、风能、电网、气源、热力等),整合先进的能源技术,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方案,统筹协调能源需求与能源供给,通过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耦合与调度,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管理,达到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目标的综合性、系统性能源。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综合能源及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公司的综合能源主要是通过多种能源耦合的形式,向用户提供供热、供冷、热水等综合能源的业务。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是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使客户通过节能收益来实现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并通过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认定。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是城市小区“供热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级、北京市级的行业标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集“供热项目投资、供热托管运营、合同能源管理、供热节能技术研发、供热管理顾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供热公司。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要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相对成熟完善的支持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频繁出台和修订,体现出我国降低碳排放的决心和紧迫性,清洁供热、节能减排成为供热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2023年10月,北京市发改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供热,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多能耦合、互联互济、智能高效的供热系统,推动新能源供热多场景应用,促进新能源供热产业发展壮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节能型绿色供热,坚持走以“技术为先导、创新为动力”的节能低碳供热之路,以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发展。公司历来重视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河北工业大学合作设立“智慧供热协同创新中心”,与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多家高校合作,全面开展供热节能技术的创新与研发,提升公司核心科技实力,引领行业技术提升与进步。
公司在供热节能领域通过多方合作及自主创新,先后掌握了“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压缩式热泵型烟气高效脱白冷凝系统”、“智能供热控制技术”、“低氮燃烧机”等多项核心技术。其中,公司参与研发的“防腐高效低温烟气冷凝余热深度利用技术”项目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远程控制技术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供热系统智能控制技术”、“无人值守监控系统”、“室内温度采集设备”、“智能供热节能控制系统”、“分时分区控制系统”、“供热管网控制优化系统”、“基于区域性气候变化的前馈式锅炉群控技术”等多项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节能技术,已广泛用于城市小区锅炉供热系统,为国家节能减排和空气治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依靠技术优势,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中关村科技型创新技术基金无偿资助项目”等奖项,“供热系统智能控制技术”入选《中国绿色采购网环保节能产品目录》,“低氮分级燃烧技术”入选2020年《北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基于压缩式热泵的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及脱白技术”入选2021年《北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公司曾荣获“全国节能突出贡献示范单位”、“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先进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节能中国先进单位奖”。公司项目曾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国节能服务产业优秀示范项目”、“中国合同能源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北京能源学会2020年度优秀节能示范项目及202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等荣誉,并获得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创新十二条”资金奖励。
2024年,公司通过创新型中小科技型企业认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已通过,并取得证书;公司智慧供热项目入选《2024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并获得资金奖励。
2024年,公司科技创新重点聚焦于智慧供热领域,通过实施热源AI预测、全网平衡及室温监控的闭环供热试点项目,深化技术研发并拓展智慧供热的应用边界。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余热回收、供热安全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加速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进程,以数据驱动的运行优化提升供热效率与质量,促进能源结构升级,引领公司向智慧化、高效化、清洁化的新型综合能源服务方向迈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注册商标22项、专利82项、软件著作权62项。
2、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集“供热项目投资、供热经营权收购、供热托管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研发、管理顾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供热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专注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之一,是国家发改委首批“备案合同能源管理推荐单位”。在供热节能领域,公司较早开展了供热项目投资运营模式。目前,公司管理服务的供热项目类型包括城市综合体、居民住宅、商业楼宇、医院、学校等,供热方式包括分布式供暖和工业余热集中式供暖。
公司重视与开发商、物业及业主共融共生的关系,与多家知名地产、物业公司等客户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曾被授予“中国房地产最佳战略合作伙伴”等荣誉。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工业余热供暖项目利用清华大学的余热回收技术已成功运行多年,成为中国北方资源型城市利用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的典型案例,受到多个部门专家领导的好评。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清安泰受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委托,以能源管控平台为基础,基于国家能源计量示范项目,自2021年起承担北京市发改委地源热泵系统能源后评价工作。
3、商业模式优势
公司较早将“供热投资运营”模式和“供热经营权收购”模式引入供热领域,随着“供热投资运营”、“供热经营权收购”、“供热托管运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断成功所带来的示范效应,各类业务模式均受到市场认可,公司市场地位不断巩固。
4、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不断吸收、改进先进技术,研发更加符合客户需求及国家政策要求的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具有京能热力企业标准的5S标准化管理项目建设规范和4S维保管理体系。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北京市供热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首批达标单位。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了公司供热、节能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服务优势
为更好地提升服务品质和用户感受,公司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在北京地区,公司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服务规范的客服团队,搭建了集咨询、报修、投诉、回访、缴费、调研于一体的“客户服务呼叫中心”,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并在供暖季实行“区域共享服务平台”,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认真开展“冬病夏治”,抓早、抓小、抓准、抓好夏季技改检修工作。结合用工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入户巡检计划,严格监督、抽查,确保巡检质量;做好已有室温监测设备的校准,运用人工智能对天气、能耗与室温进行对比分析,不断优化运行策略,确保室温达标;抓好“接诉即办”与“未诉先办”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将指标分解到项目;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协作,争取政府支持,妥善化解矛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2024年度接诉即办工单减量50%,实现综合成绩不低于99分的年度目标。
迁西富龙公司针对用户反馈的热点问题,对服务流程进行了多次优化,不仅简化了报修流程,在各个小区设置了供热管家标牌,使用户能够更快的获得维修服务,大大的提升了服务效率,还对投诉处理机制进行了改革,每个换热站都公开了用户投诉电话,确保用户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此外,为了更好的了解用户需求,迁西公司定期组织用户满意度调查,并将访民问暖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通过电话回访与用户保持密切联系,为客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增强了与用户的互动与信任,进一步提升了用户满意度。
6、人才优势
公司具备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通过市场化选聘,严把人员入口关。同时,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持续优化组织机构,精简人员提高管理效能,劳动定员满编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此外,京能热力强化绩效考核,拉开薪酬差距,激发员工潜能,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完成东西部项目运行中心工作职责转变,进一步规范岗位薪酬标准,重构薪酬绩效体系,构建了京能热力的人才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在人才培养方面聚焦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培育专业化能力。坚持“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完善专业管理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懂暖通、懂锅炉、懂电气、懂客服的生产运营管理团队。更加注重提升数字化水平。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落实和推动,着力培育一批懂生产、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更加注重打造差异化优势。坚持绿色低碳转型的差异化发展路径,做好技术储备与项目储备,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固化经验,着力培育一批熟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绿电供热、碳资产政策规则的高水平、创新型专业人才。
(二)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1、商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2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样式 | 注册号 | 类别 | 商标名称 | 所有者 | 专用期限 |
1 | 11118094 | 38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23 11.14-2033 11.13 |
2 | 11118037 | 37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23 11.14-2033 11.13 | |
3 | 5927524 | 37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0.08.07-2030.08.06 |
4 | 14790778 | 37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5.09.07-2025.09.06 | |
5 | 14790851 | 38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5.11.07-2025.11.06 | |
6 | 14790924 | 40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5.10.28-2025.10.27 |
7 | 14790849 | 39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6.08.28-2026.08.27 | |
8 | 18996782 | 37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7.02.28-2027.02.27 | |
9 | 18996876 | 39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7.02.28-2027.02.27 | |
10 | 18996658 | 11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7.10.07-2027.10.06 | |
11 | 18996928 | 40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7.10.07-2027.10.06 | |
12 | 18997133 | 42 | 华通热力 | 公司 | 2017.12.28-2027.12.27 | |
13 | 31888695 | 9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19.03.21-2029.03.20 | |
14 | 31913438 | 11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19.03.21-2029.03.20 | |
15 | 31913451 | 35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19.03.21-2029.03.20 | |
16 | 31906615 | 37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19.03.21-2029.03.20 | |
17 | 31909845 | 40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19.03.21-2029.03.20 | |
18 | 31888750 | 39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20.04.21-2030.04.20 | |
19 | 31903600 | 42 | 华远意通 | 公司 | 2020.04.21-2030.04.20 | |
20 | 33336117 | 11 | ENEC | 华通兴远 | 2020.06.14-2030.06.13 |
21 | 26830213 | 11 | ENEC | 华通兴远 | 2019.09.21-2029.09.20 | |
22 | 16409085 | 11 | 英驰 | 华通兴远 | 2016.05.14-2026.05.13 |
2、专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8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目前法律状态 | 年费缴纳情况 | 取得方式 | 专利权人 |
1 | 燃气锅炉 | ZL201420302298.7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 | 燃气锅炉系统 | ZL201420420103.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3 | 用于燃气锅炉的冷凝水回收处理系统 | ZL201420550661.7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4 | 锅炉水加药装置 | ZL201420853891.0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5 | 烟气预加热生活热水装置 | ZL201520510230.2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6 | 烟道式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 ZL201520719396.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7 | 用于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结算的运行状态监测系统 | ZL201520540084.8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8 | 一种水压驱动花孔收口涡流溶药式水力输送型溶药加药器 | ZL201620750454.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9 | 一种管网智能水力平衡调节系统 | ZL201620927389.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10 | 一种分时分温供热控制系统 | ZL201721175334.8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11 | 一种远程监控换热站 | ZL201621025136.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12 | 一种前馈式气候补偿系统 | ZL201721175298.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13 | 多锅炉系统 | ZL201520595672.1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14 | 燃气热水锅炉热效率实时监测与远传系统 | ZL201821341279.X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15 | 一种供热能效分析管理系统 | ZL201721056730.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16 | 一种直接接触水冷型燃烧系统 | ZL201720925462.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17 | 一种锅炉燃烧加热系统 | ZL201721081958.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18 | 一种低氮燃气燃烧器 | ZL201721164011.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19 | 一种燃烧器回流烟气中的水蒸气去除装置 | ZL201820365413.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0 | 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利用与白雾脱除系统 | ZL201821391684.2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1 | 一种燃气锅炉烟气、水蒸气及热量回收装置 | ZL201821345750.2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2 | 一种热管式低氮燃气燃烧器 | ZL201821391683.8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3 | 一种空间多点温度测量系统 | ZL201721211979.2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4 | 一种智能抄表系统 | ZL201821030202.0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25 | 一种燃气热水锅炉冷凝腐蚀实时监测装置 | ZL201721211604.6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意龙达 |
26 | 一种温度自记仪电路结构 | ZL201721208429.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意龙达 |
27 | 冷凝水用于低氮燃烧的热回收系统 | ZL201821340368.2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28 | 一种空气源热泵 热回收系统 | ZL201920990007.0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29 | 高效脱白冷凝锅炉系统 | ZL201920990227.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30 | 一种低功耗室内温度采集设备 | ZL201921807468.6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31 | 一种无线电动三通阀 | ZL201921808219.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32 | 一种供热系统水温精细化控制系统 | ZL201922331289.6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33 | 用于控制多台锅炉的控制结构 | ZL201921732290.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34 | 供暖管道节能控温装置 | ZL201922461038.X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35 | 用于供热锅炉水硬度检测的便携装置 | ZL202120570842.6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36 | 分布式变频控制装置 | ZL202120549273.7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37 | 一种燃气供热锅炉安全低氮排放控制系统 | ZL202121951366.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38 | 一种分体便携式室内温度采集和控制装置 | ZL202121952582.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39 | 一种基于氢能的家庭用水补水装置 | ZL202122170260.1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40 | 一种高效型烟气余热回收系统 | ZL202122196797.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41 | 一种基于氢能的循环供暖装置 | ZL202122170217.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42 | 一种供应恒温生活热水的设备 | ZL202123313043.X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43 | 一种钢厂烧结环冷余热利用装置 | ZL202220350769.6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44 | 二次供热管网温差式流量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 ZL201010560200.4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45 | 土壤源热泵系统地下埋管孔井的钻井装置 | ZL201010547322.X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华意龙达 |
46 | 一种空调装置 | ZL201010606337.9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华通热力 |
47 | 锅炉燃烧及余热回收综合监测智能控制系统 | ZL201310428661.X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48 | 用于燃气锅炉的冷凝水回收处理系统 | ZL201410492025.8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49 | 一种燃气锅炉烟气、水蒸气及热量回收装置 | ZL201810949788.9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50 | 一种锅炉群控自适应控温方法和系统 | ZL201810686503.7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51 | 一种巡视机器人 | ZL201810881477.3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52 | 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利用与白雾脱除系统及方法 | ZL201810984375.4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53 | 一种群控控温装置及锅炉群控控温系统 | ZL201810572807.0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54 | 一种热平衡系统及供热方法 | ZL201911292317.6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55 | 一种分布式楼宇变频泵控制方法及系统 | ZL201911297094.2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56 | 供暖管道节能控温装置 | ZL201911406502.3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57 | 多台锅炉负荷智能控制系统和方法 | ZL201910981357.5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58 | 一种供热系统水温精细化控制方法与系统 | ZL201911338328.3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59 | 一种室内温度网络化分析方法和系统 | ZL201911022944.8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60 | 一种供热系统效能分析管理系统 | ZL201911343713.7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61 | 一种无线电动三通阀及控制方法 | ZL201911022972.X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62 | 一种深度余热回收智能调控装置及方法 | ZL202110405122.9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63 | 分布式变频控制系统 | ZL202110286895.X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64 | 燃气锅炉 | ZL201911105897.3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65 | 用于供热锅炉水硬度检测的便携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 ZL202110294772.0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受让取得 | 迁西富龙 |
66 | 一种安全低氮排放控制系统及方法 | ZL202110953721.4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67 | 一种基于氢能的热电双供系统及方法 | ZL202111051664.7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68 | 一种恒温供生活热水的调节系统 | ZL202111394236.4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69 | 一种基于预测的智能供热控制系统及方法 | ZL202310047468.5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70 | 无线室温采集器 | ZL201930393958.5 |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兴远 |
71 | 供热智能控制柜 | ZL201930464431.7 |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72 | 墙面开关 | ZL202230036243.6 |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华通热力 |
73 | 一种燃气锅炉余热回收离心泵 | ZL202323038636.9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74 | 一种节能型的供热装置 | ZL202323186784.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75 | 一种节能的发电机组循环水供热装置 | ZL202323186788.3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76 | 一种催化燃烧节能供热装置 | ZL202323111719.6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77 | 一种节能效果优异的锅炉烟气过滤装置 | ZL202323111718.1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78 | 一种锅炉烟气冷凝水回收装置 | ZL202322899515.7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79 | 一种锅炉烟气节能处理装置 | ZL202322899521.2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80 | 一种锅炉烟气余热利用充分的回收装置 | ZL202323038633.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81 | 一种具有节能环保功能的供热装置 | ZL202323186785.X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迁西富龙 |
82 | 基于python感知天气信息智能供暖控制系统及方法 | ZL202410560491.9 | 发明专利 | 专利权维持 | 已缴纳 | 原始取得 | 京能热力 |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6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取得方式 | 首次发表日 | 登记日 |
1 | 智能型锅炉闭环控制软件[简称:锅炉闭环]V1.0 | 2008SR35024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07-12-1 | 2008-12-16 |
2 | 多台锅炉联动闭环控制软件[简称:锅炉联动]V1.0 | 2008SR35025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07-5-10 | 2008-12-16 |
3 | 锅炉供热系统集中闭环控制软件 | 2008SR35026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07-8-15 | 2008-12-16 |
V1.0[简称:集中控制] | ||||||
4 | 锅炉供热系统实时监控软件[简称:实时监控]V1.0 | 2008SR35027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07-12-15 | 2008-12-16 |
5 | 二次换热系统闭环控制软件[简称:换热系统]V1.0 | 2008SR35028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07-12-30 | 2008-12-16 |
6 | 供热系统气候补偿监控软件[简称:气候补偿]V1.0 | 2008SR35029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07-12-1 | 2008-12-16 |
7 | 压差变频调节软件[简称:压差变频]V1.0 | 2010SR069592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0-4-10 | 2010-12-17 |
8 | 热量表远程抄表软件[简称:远程抄表]V1.0 | 2010SR071271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0-4-10 | 2010-12-22 |
9 | 温差式变流量调节软件[简称:温差变流量]V1.0 | 2010SR072495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0-4-10 | 2010-12-24 |
10 | 智能型水泵扬程/流量自动检测软件[简称:扬程/流量]V1.0 | 2010SR071328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0-4-20 | 2010-12-22 |
11 | 采集检测换热站末端室内温度的无线室温监测软件[简称:室温监测]V1.0 | 2010SR072480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0-5-1 | 2010-12-24 |
12 | 智能型水泵电机动态监测保护软件[简称:水泵监测保护]V1.0 | 2010SR071479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0-5-20 | 2010-12-22 |
13 | 智能供热系统气象参数前馈动态调节软件V1.0 | 2016SR402791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6-2-16 | 2016-12-29 |
14 | 气候补偿系统二次侧水流量变频调节软件V1.0 | 2016SR399744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6-5-10 | 2016-12-28 |
15 | 燃气锅炉烟冷设备热计量远程监控软件V1.0 | 2016SR403319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6-8-24 | 2016-12-29 |
16 | 节能量监测统计远传系统V1.0 | 2016SR335439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6-11-17 |
17 | 燃气锅炉烟冷设备烟气成分远程监测软件V1.0 | 2016SR402713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6-9-21 | 2016-12-29 |
18 | 燃气锅炉冷凝水自动加药处理控制软件V1.0 | 2016SR402785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16-11-7 | 2016-12-29 |
19 | 温度传感器智能数据读取系统V1.0 | 2017SR740941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2-28 |
20 | 温度实时数据采集分析统计系统V1.0 | 2017SR730720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2-26 |
21 | 温度数据采集智能分析管理系统V1.0 | 2017SR739563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2-28 |
22 | 一种锅炉燃烧加热系统V1.0 | 2017SR729029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2-26 |
23 | 一种分户供热智能控制软件V1.0 | 2021SR1570700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27 |
24 | 一种辅助热源热泵控制软件V1.0 | 2021SR1570699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27 |
25 | 相变蓄热供暖测试控制系统 V1.0 | 2023SR1085845 | 华通兴远 | 原始取得 | 2023-6-8 | 2023-9-18 |
26 | 变频热泵系统V1.0 | 2018SR1018810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27 | 锅炉集中监控系统V1.0 | 2018SR1018555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28 | 锅炉燃烧器群控系统V1.0 | 2019SR0404360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9-1-5 | 2019-4-28 |
29 | 锅炉燃烧器自动控温系统V1.0 | 2019SR0404366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9-1-18 | 2019-4-28 |
30 | 换热站无人值守监控系统V1.0 | 2017SR657653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1-30 |
31 | 热力站运行数据显示与分析系统V1.0 | 2018SR1018368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32 | 新型热泵供生活热水系统V1.0 | 2018SR1018559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33 | 烟气余热回收热效率监测与控制软件 | 2019SR0404380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9-1-25 | 2019-4-28 |
V1.0 | ||||||
34 | 一种供热能效分析管理系统V1.0 | 2017SR732952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2-26 |
35 | 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热量计量与分析软件V1.0 | 2020SR1565193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9-11-28 | 2020-11-11 |
36 | 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节能率对比分析软件V1.0 | 2020SR1565194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9-11-28 | 2020-11-11 |
37 | 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运行故障报警软件V1.0 | 2020SR1565210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19-11-28 | 2020-11-11 |
38 | 区域锅炉房设备集中管理软件V1.0 | 2021SR1526354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19 |
39 | 移动端监控现场数据应用软件V1.0 | 2021SR1519783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18 |
40 | 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软件V1.0 | 2021SR1525740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19 |
41 | 智慧供热生产运行监控服务平台V1.0 | 2022SR0500850 | 华通热力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22-4-21 |
42 | 室内温度采集与记录软件V1.0 | 2018SR1018795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43 | 热系统温度数据分析与判断软件V1.0 | 2018SR1018786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44 | 供热能源管理系统V1.0 | 2018SR1018781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45 | 触发式温度传输软件V1.0 | 2018SR1019977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46 | 能耗对比分析管理软件V1.0 | 2018SR1019983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8-10-30 | 2018-12-14 |
47 | 无线温度监测采集系统V1.0 | 2017SR657643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1-30 |
48 | 温度控制系统软件V1.0 | 2017SR658199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1-30 |
49 | 温度数据采集系统V1.0 | 2017SR658321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7-11-30 |
50 | 换热站运行监控与能源分析系统V1.0 | 2019SR1342331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9-12-11 |
51 | 生活热水运行监控系统V1.0 | 2019SR1347684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9-12-11 |
52 | 供热系统水质智能在线检测分析系统软件V1.0 | 2019SR1326367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9-12-10 |
53 | 燃气锅炉烟气热量回收系统监测软件V1.0 | 2019SR1342343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9-12-11 |
54 | 燃气锅炉有害气体排放监测软件V1.0 | 2019SR1342337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未发表 | 2019-12-11 |
55 | 空间多点温度通讯软件V1.0 | 2020SR1565190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9-11-29 | 2020-11-11 |
56 | 室内温度采集软件V2.0 | 2020SR1565191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9-11-28 | 2020-11-11 |
57 | 供热系统温度分析软件V2.0 | 2020SR1565192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9-11-28 | 2020-11-11 |
58 | 锅炉烟气冷凝水PH值监测软件V1.0 | 2020SR1564645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9-11-29 | 2020-11-11 |
59 | 锅炉水处理在线分析软件V1.0 | 2020SR1564646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19-11-29 | 2020-11-11 |
60 | 基于NB网络的供热管网远程监测软件V1.0 | 2021SR1526331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19 |
61 | 一种分体式室内温度采集软件V1.0 | 2021SR1526485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21-8-8 | 2021-10-19 |
62 | 一种温度数据的整理、筛选及转发软件V1.0 | 2021SR1801722 | 华意龙达 | 原始取得 | 2021-8-10 | 2021-11-19 |
(三)公司获得的相关资质和荣誉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的经营资质、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1、供热经营资质及许可
(1)公司供热许可情况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发证日期 | 证书持有人名称 |
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 京(丰热)字第24-001号 |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4.09.06 | 京能热力 |
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 京(丰热)字第23-004号 |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3.02.22 | 华通兴远 |
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 京(丰)字第101号 | 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 2011.01.06 | 华意龙达 |
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 | 京(平锅)字第014号 |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 2015.04.28 | 平谷分公司 |
供热经营许可证
供热经营许可证 | 冀2202405000025 |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 2024.02.22 | 迁西富龙 |
(2)锅炉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
公司管辖或运营的供热锅炉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公司依照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登记。公司运营的锅炉中,常压锅炉无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承压锅炉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目前,公司自有的承压锅炉全部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承包运营的锅炉房中,承压锅炉均已按照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标准化证书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证书内容/许可范围 | 证书持有人 | 颁发单位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京AQB GR ll 202200133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 华通热力 |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 2025.0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京)JZ安许证字[2023]237368 | 建筑施工 | 华通兴远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6.02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京AQB GR ll 202200134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 华通兴远 |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 2025.05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京AQB GR ll 202200136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 华意龙达 |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 2025.05 |
3、节能服务公司备案
国家发改委同财政部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申请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需按要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包括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以及已实施项目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态证明等。
2010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一批)。华通兴远入选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一批)。
2011年3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二批)。华通有限入选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二批)。
2012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四批)。华意龙达入选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四批)。
4、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序号 | 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发证单位 | 证书持有人名称 |
1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211005776 | 2022.12.30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华通热力(注1) |
2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411007466 | 2024.12.31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华通兴远 |
3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42020331107 | 2024.08.27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京能热力 |
4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32021040707 | 2023.12.09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华意龙达 |
5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32020395907 | 2023.05.30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华通兴远 |
6 | GR202413000340 | 2024.11.11 | 注2 | 迁西富龙 |
注:1.公司名称已经变更,相关信息后续将变更。
2.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已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尚未下发。
2022年12月30日,华通热力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22110057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4年12月31日,华通兴远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74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24年8月27日,京能热力取得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书编号为20242020331107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23年12月9日,华意龙达取得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书编号为20232021040707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二年。
2023年5月30日,华通兴远取得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书编号为20232020395907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二年。
2024年11月11日,迁西富龙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13000340。
5、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资质
企业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限 |
华通兴远
华通兴远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D311580406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9.11.25 | 2024.12.31 |
6、特许经营权
2013年7月,本公司前身华通有限与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北京市平谷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根据该合同,在2013年7月2日到2043年7月1日期间,华通有限享有对北京市平谷区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的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
2013年7月,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向华通有限颁发了证书,授予华通有限为平谷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单位。公司已办理完成该证书的更名手续。
2014年7月21日,迁西富龙与迁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迁西县人民政府授权)签订供热《特许经营权协议》,生效日期自2014年7月21日起至2039年7月21日止,共计25年。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也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公司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始终坚持高质量稳健发展的战略定位,深入贯彻国家战略部署,聚焦供热主业精准发力,稳健经营、风控优先,切实提升经营质量。2024年,公司加大优质项目投资力度,加速智慧化数字化转型,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在保持企业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着力优化运营质量,最终实现整体发展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有升的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6,752.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6.53万元,较上年上升22.25%。
2024年公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深度挖掘智慧供热潜力,强化供热管理能效
2024年,公司对智慧供热示范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和精心优化,实现了从热源、管道、换热站到用户终端的全方位智能化管理,建立供热信息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中心,对供热系统进行数据分析、节能诊断、优化运行、能耗定额管理、指挥调度,实现“生产系统、收费系统、客服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促进供热系统的精细化节能运行,最大限度挖掘节能潜力,提高供热管理效率。公司成功开发了锅炉负荷精确预测系统和最优热源效率输出模型,并引入了由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二次网平衡调节机制,确保能够精准监控并深入分析典型室内的温度情况。基于经验积累,实施了区域性的轻量化应用,扩大了超过100万平方米的智能供热覆盖面积。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深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供热领域的应用,加速推进智能化与数字化转型进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截止2024年末,公司实现供热管理面积约3,600万平方米。
2、协同智慧供热技术应用推广,全面推进数字化建设
2024年,公司实施推广了合同管理系统,成功完成了设备资产管理系统、客诉督办平台管理系统、群发短信发布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提升了企业经营的合规能力,实现了信息化系统全公司覆盖,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搭建了京能热力智慧供热管控中心,对供热系统进行运行及能耗数据分析、智能诊断、精细调节,实现了热源高效控制,热网节能运行,供热系统自动化管理,优化能源分配,降低运行成本的目标,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的发展。
3、开展综合能源供热供冷应用研究
2022年12月,北京市国资委发布的《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加快在京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有序开展地热、再生水及余热资源供暖制冷。2023年10月,北京市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供热,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多能耦合、互联互济、智能高效的供热系统,推动新能源供热多场景应用,促进新能源供热产业发展壮大。 在此背景下,公司持续开展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综合能源耦合供热、供冷技术及应用场景的研究工作。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能未来投资建设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朱辛庄1#综合能源利用中心项目等综合能源项目,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有助于丰富公司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加速公司从传统热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转型,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组织技术研发团队对北京用友产业园综合能源运行管理项目、用友产业园(南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北京同仁堂地源热泵空调及能源管控托管服务项目、天津中环产业园-DW智慧能源管理项目、北京大兴机场、北京热力氢能供热等11个综合能源供热项目开展考察,对综合能源耦合模式、供冷/热规模、设备及人员配置、末端用户类型、管理方式、工程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通过调研考察,为公司拓展综合能源供冷/热提供了借鉴,助力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业态转型升级。
4、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热费收款工作
2024年度,公司围绕全年热费收款目标,制订促收方案,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热费收款工作。通过聚焦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全力压降资金占用风险,为加速历史欠费清收、严控新增欠费规模,公司统筹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往期欠费问题,建立“分类施策、动态监测”机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形成常态化清收高压态势,为现金流稳健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5、持续深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改革
报告期内,全面实施集中采购战略,通过“冬病夏治”专项打捆招标策略,实现采购成本精准管控,有效提升全年检修期采购效率。通过构建全生命周期供应商管理体系,完成全部合格供应商动态评级,建立准入审核-履约评价-年度复审的闭环机制,供应商OA审批系统与ERP系统实现数据贯通。建立法务、财务对采购全流程嵌入式监督机制,招标异议发生率同比明显下降。创新采用“广联达预算软件+第三方审计”双控模式,对采购前控制价及结算进行有效控制,并实行动态跟踪联络机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动态偏差率。完成采购制度标准化内控体系建设,推行阳光采购承诺书签署全覆盖。积极开展行业对标,明显提升管理能效,在采购品类管理、施工服务标准化等领域实现优化提升。
6、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的对标提升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把对标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及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制约价值创造的因素,找准短板弱项,聚焦价值创造中体现质量效益效率的核心指标和要素。通过组织开展公司对标进展及阶段成果评估工作,形成对标报告,深入总结各业务价值创造行动的做法和成效,对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增强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7、强化能源管控,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拓展企业发展思路,加快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积极开拓、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市场及相关业务,积极部署落实能源管理和节能降碳总体战略,进一步细化能源管控措施。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目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制定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管理制度、落实能源目标分解管控、优化能源调度等方式实现能源使用的精细化管理。同时,公司持续加大节能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并实施一系列节能改造项目,如加装烟气余热回收装置、智慧供热平台建设等,降低了供热系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8、提升管理效能与人才建设,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提升管理效能为核心,稳步推进人才市场化改革,优化组织架构与岗位管理,通过科学定岗定编、推进冗员化解、完善岗位体系等举措,显著提升人均管理效能。同时,公司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机制,实现员工绩效强制分布,拉开薪酬差异,优化人员结构,确保调整退出平稳有序。公司对标先进经验,完善人力制度体系,发布劳动定员、招聘、培训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文件,经多轮审查与民主程序,确保制度科学透明,拓宽季节工招聘渠道,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与招聘质量。
9、完善企业文化,践行社会责任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创新、发展创效、效能创优、价值创造”的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党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传、形势任务教育、先进榜样人物宣传等工作。公司聚焦挖潜能、创价值、强激励、释活力,以“党建+双碳”行动为抓手,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69,821,129.32 | 100% | 1,085,065,601.23 | 100% | -1.40% |
分行业 | |||||
热力生产及供应 | 1,069,821,129.32 | 100.00% | 1,085,065,601.23 | 100.00% | -1.40% |
分产品 | |||||
热力服务收入 | 1,058,353,021.35 | 98.92% | 1,069,515,463.84 | 98.56% | -1.04% |
工程收入 | 6,419,921.70 | 0.60% | 14,514,469.40 | 1.34% | -55.77% |
其他 | 5,048,186.27 | 0.48% | 1,035,667.99 | 0.10% | 387.43% |
分地区 | |||||
华北 | 1,069,821,129.32 | 100.00% | 1,085,065,601.23 | 100.00% | -1.40%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1,069,821,129.32 | 100.00% | 1,085,065,601.23 | 100.00% | -1.40%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热力生产及供应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19.67% | -1.40% | -5.30% | 3.30% |
分产品 | ||||||
热力供应收入 | 1,058,353,021.35 | 855,235,890.19 | 19.19% | -1.04% | -4.76% | 3.15% |
分地区 | ||||||
华北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19.67% | -1.40% | -5.30% | 3.30%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19.67% | -1.40% | -5.30% | 3.3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热力生产及供应 | 能源 | 539,436,561.49 | 62.77% | 578,374,400.15 | 63.74% | -6.73% |
说明: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能源成本,能源成本包括天然气、水、电、煤、外购热以及蒸汽。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详见“第十节、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43,954,136.1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3.4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39,091,060.53 | 3.65% |
2 | 客户二 | 33,279,790.81 | 3.11% |
3 | 客户三 | 26,873,668.30 | 2.51% |
4 | 客户四 | 23,719,833.05 | 2.22% |
5 | 客户五 | 20,989,783.45 | 1.96% |
合计 | -- | 143,954,136.14 | 13.4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99,299,202.4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3.4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5,246,169.49 | 65.52% |
2 | 供应商二 | 22,174,283.39 | 3.26% |
3 | 供应商三 | 13,847,789.76 | 2.04% |
4 | 供应商四 | 10,425,904.77 | 1.53% |
5 | 供应商五 | 7,605,055.04 | 1.12% |
合计 | -- | 499,299,202.44 | 73.4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237,912.70 | 6,272,774.21 | 31.33% | 人员结构变动,人工成本增加 |
管理费用 | 55,499,701.06 | 52,131,048.36 | 6.46% | |
财务费用 | 8,618,490.84 | 15,725,083.62 | -45.19% | 加强融资管控,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
研发费用 | 18,704,547.58 | 12,793,247.22 | 46.21% | 本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区域供热综合监控分析系统研究 | 建成一套适用于多区域独立热源供热系统的分析与管理系统 | 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算法研究 | 将各个供热区域的热源的参数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异常项目,指导管理人员调整运行策略。 | 提升管理效率,从不同运行指标寻求最优指标,总结项目运行规律,指导运行管理调节,精准调控,避免过度供热,降低供热运行成本。 |
智慧供热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构建具有自感知、自分析、自诊断、自优化、自调节特征的供热控制系统,实现“源-网-站-线-户”全过程、全要素、按需精准调控的新型供热方式。 | 完成了智慧供热功能拓展并在京内典型项目开展智慧供热“轻量化”应用。 | 打通生产、客服、收费之间的数据流转通道;在最低比例安装室温监测设备的前提下,形成小区全部用户的室内温度的数据化显示;快速、精准完成水力平衡调节。 | 实现精准供热,节约能源,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
配电室智能化改造研究与示范 | 开展典型高压配电室智能运维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提升数字化运维水平。 | 完成示范项目建设 | 通过智能管理云平台,实现全天候远程实时监测,准确监测配电房的运行状况,减少配电室运维人员,减轻运维人员的工作同时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 通过提前预防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故障维修成本。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维模式,大大减少人工数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非破坏性管道检测技术研究 | 从基础研发出发,逐步推进热力管道安全检测技术的迭代升级,最终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的高效检测,为热力行业提供全面、可靠的安全保障。 | 完成数学建模与仿真分析 | 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管道运行安全。 | 降低维修成本,减少停机时间,延长管道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本。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1 | 99 | 42.4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9.64% | 11.90% | 7.7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45 | 25 | 80.00% |
硕士 | 11 | 4 | 175.00% |
大专及以下 | 85 | 70 | 21.4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9 | 17 | 11.76% |
30~40岁 | 70 | 38 | 84.21% |
40岁以上 | 52 | 44 | 18.18%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6,083,123.14 | 31,606,361.98 | 45.8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1% | 2.91% | 1.4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2024年科技创新人员规模同比增长较大,主要源于智慧供热规模化应用与传统供热向新能源供热模式转型的双重需求。同时也是抢占新能源赛道、构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布局。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0,571,792.51 | 1,079,377,701.42 | 14.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2,228,169.93 | 818,823,048.48 | 22.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3,622.58 | 260,554,652.94 | -8.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6.00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27,702.57 | 16,847,223.33 | 99.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27,702.57 | -16,845,437.33 | -99.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750,000.00 | 822,890,000.00 | -63.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4,006,929.23 | 549,409,418.86 | -24.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256,929.23 | 273,480,581.14 | -141.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558,990.78 | 517,189,796.75 | -82.1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项目建设进度款、收购股权款较上年增加。
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上年同期向京能集团定向增发股票吸收投资款42,289万元,二是本期较上年同期银行借款减少10,000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存在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非付现成本;(2) 存在投融资等非经营性活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935,658,416.81 | 38.09% | 820,086,459.53 | 33.94% | 4.15% | |
应收账款 | 342,190,137.91 | 13.93% | 337,396,139.35 | 13.96% | -0.03% | |
存货 | 75,292,039.00 | 3.07% | 40,570,280.34 | 1.68% | 1.39%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104,100.00 | 1.31% | 32,600,000.00 | 1.35% | -0.04% | |
固定资产 | 598,428,297.39 | 24.36% | 652,138,745.42 | 26.99% | -2.63% | |
在建工程 | 59,739,211.02 | 2.43% | 66,177,451.81 | 2.74% | -0.31% | |
使用权资产 | 9,548,053.80 | 0.39% | 12,064,244.87 | 0.50% | -0.11% | |
短期借款 | 220,158,461.12 | 8.96% | 300,228,250.00 | 12.43% | -3.47% | |
合同负债 | 467,916,020.86 | 19.05% | 445,696,540.75 | 18.45% | 0.60%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4.07% | 100,000,000.00 | 4.14% | -0.07% | |
租赁负债 | 6,779,118.08 | 0.28% | 9,245,266.06 | 0.38% | -0.10%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600,000.00 | -495,900.00 | -495,900.00 | 32,104,100.00 | ||||
上述合计 | 32,600,000.00 | -495,900.00 | -495,900.00 | 32,104,1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665,044.92 | 保证金/司法冻结资金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11月20日 | 42,588 | 42,289 | 6,215.85 | 42,294.48 | 100.01%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0 |
合计 | -- | -- | 42,588 | 42,289 | 6,215.85 | 42,294.48 | 100.01%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投入募集项目所致。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3年11月20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42,289 | 42,289 | 6,215.85 | 42,294.48 | 100.01%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2,289 | 42,289 | 6,215.85 | 42,294.4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2023年11月20日 | 无 | 无 | 否 | 0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 | -- | |||||
合计 | -- | 42,289 | 42,289 | 6,215.85 | 42,294.48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 | 无 |
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节能服务、供暖服务 | 10,000,000.00 | 140,465,656.69 | 76,023,036.75 | 15,655,766.13 | 777,155.61 | 777,155.61 |
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供暖服务、投资管理 | 10,000,000.00 | 502,928,552.90 | 56,816,292.96 | 3,560,769.24 | -23,096,304.83 | -17,323,717.13 |
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节能服务 | 60,000,000.00 | 153,436,568.15 | 113,997,914.41 | 8,849,557.47 | 47,042.25 | 49,086.86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供暖服务 | 100,000,000.00 | 391,325,029.83 | 85,857,134.73 | 117,498,750.73 | 32,163,949.73 | 23,699,896.3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京热中锐(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北京华远意通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供热行业正经历快速革新
受政策要求和节能技术革新的驱动,供热行业正步入深刻变革期。环保低碳技术、智慧供热系统、精细化运营策略,以及清洁零碳能源的推广,共同推动行业前行。城市供热不仅是居民冬季保暖的基础,也是城市能源与环境战略的关键。当前,我国供热市场潜力巨大,行业正经历体制改革与设备升级,市场化竞争加剧,智能化、绿色化供热成为必然趋势。
2、节能减排仍是供热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供热行业现状具有规模大、能源损耗大、化石能源占比高等问题。随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愈加广泛、技术研发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了供热行业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的步伐。在未来几年,供热行业将继续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力度,推动供热系统的升级和改造,节能减排仍是供热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3、清洁供热、节能减排成为行业导向
供热工程作为城镇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源结构正面临转型。传统能源燃烧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频繁出台相关政策,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以及《“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实施,均彰显了降低碳排放的决心。因此,清洁供热与节能减排已成为供热行业未来发展的核心趋势。2023年10月,北京市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新建供热项目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短期内传统能源作为主要热源的地位难以撼动,供热企业通过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开发工业余热等零碳能源,逐步迈向环保节能。未来,行业将加大新能源耦合传统能源的力度,最终实现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绿色供热模式。
4、智慧供热系统加速落地,数字化成为核心竞争力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供热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变得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源-网-站-户的全面监测及基于用户室温的动态调节系统已经建立,通过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实现对供热系统运行状态的精确掌控,深度学习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加持将提前预测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供热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智能化技术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提高用户满意度。未来,数字化成为核心竞争力,数据积累与算法迭代能力决定企业长期优势。
5、技术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随着国家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热力与综合能源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政策支持。例如,政府对于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策,以及对传统能源消耗大户的环保要求提高,都促使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发更高效、环保的能源解决方案。同时,国内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也为热力与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因此,要求热力与综合能源公司不仅要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还要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能耗和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未来,供热企业将进一步探索太阳能、余热能、地热能、氢能等零碳供热技术,结合碳捕获技术、蓄热技术等彻底改变供热模式,实现清洁高效供热。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京能集团“十四五”总体规划为指引,专注于智慧化的绿色供热业务,坚持走以“技术为先导、创新为动力”的绿色低碳供热之路,以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发展,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重点围绕“聚焦主业、做精一业”的目标,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实现公司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科学运用上市公司并购功能,重点聚焦学校、医院和园区类综合能源项目,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一流,以供热为依托的综合能源服务上市公司。
(三)公司经营计划
1、依靠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
2025年,公司致力于提升自身技术研发实力,全面迈入智能化、数字化及清洁化的新时代。持续推动智慧供热系统的深化应用,并强化数字化管理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供热规律,以提升供热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综合供热模式中的应用,优化多种能源耦合模式,降低供热成本和碳排放,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公司主要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合供热示范工程。应用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等多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势互补,结合储能技术,实现最大化清洁能源耦合供热。从理论研究逐渐向示范项目过渡,为探索未来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新型供热模式做出积极尝试。
(2)继续推广智慧供热技术,建立新的示范区域,并且在智慧平台功能方面不断完善,在智能热源、全网平衡、室温监测、能耗管理、人工智能分析预测等深度优化外,拓展经营分析、安全生产规范化流程、智能工单管理、人员考核与监管等多项功能。
(3)开展无人值守系统建设,深度运用智慧供热技术,结合锅炉房特点实现锅炉房无人值守,提高运行效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运行成本。
(4)因地制宜开展余热回收示范项目,推进余热回收关键技术研发,回收现有低温余热,降低供热成本。
2、夯实基础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2025年,公司主要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1)完成主要安全环保责任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因本单位责任造成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件。
(2)聚焦安全风险管控,着力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数字赋能安全管理。推动“一岗一清单”履职工作机制实现全员覆盖。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标杆站建设、老旧站改造。启动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完成履职清单、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施工作业视频监控等模块开发。
(3)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控安全风险。健全热网风险评估分级,对一次热网开展抽检评估。强化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流程管控。推进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系统、电气设备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4)继续大力推进智慧供热平台的建设、应用推广工作,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精准调控和优化管理,提高供热效率、降低能耗和运营成本。
3、对症下药抓落实,着力实现年度收费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公司针对热费回收及运营质量提升制定系统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收费体系优化、用户价值经营、管理效能升级”三大维度开展攻坚行动。同步升级智慧收费云平台,实现用户画像、欠费预警、在线缴费等12项功能模块全覆盖。组建专业化清收团队,建立“一企一策”清收台账,建立“日追踪、周调度、月考核”动态管理机制。打造“热力管家”服务品牌,开通400服务专线及微信小程序在线客服,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接诉即办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用心、用力、用情为用户办实事,全力回应社会关切。
4、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梯队
继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指标,确保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实现全员业绩责任书签约,深化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机制,优化用工结构,持续规范用工管理,推进冗员化解与项目人员精简。探索新型用工方式,借助人工智能工具赋能业务管理,开发培训课程,整合人力资源数据,提升劳动生产率与管理精细化程度。通过系统性改革与创新实践,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梯队,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规划目标达成。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隶属于供热行业,属于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同时国家对热力供应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质量控制均有严格要求,且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供热系统是北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未来我国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规定,有可能加大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增加市场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供热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和民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对供热价格实行政策性调控,公司自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不能适时调整供热价格,当能源价格、人工成本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能对公司经营构成压力。
2、供热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供暖工程是国家民生工程,关系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供热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制定了较为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同时也充分考虑供暖企业的盈利情况,设置了供暖原材料采购价格补偿机制。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供热燃料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能源价格的波动,向居民供暖项目发放燃料补贴,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燃料补贴上涨,反之则随燃料价格而下降。燃料补贴的调整降低了能源价格波动对供热企业的影响,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保持稳定。
由于政府部门对供暖行业制定了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而供暖价格又未能充分市场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在北京市现行政策下,有关部门会根据天然气价格的波动调整燃料补贴标准,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较小,但燃料补贴发放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而公司在供暖季有较大的天然气采购支出,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压力。
如果未来关于燃料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有关部门不再根据能源价格波动调整燃料补贴标准,天然气价格上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产业能源结构转型的风险
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不断淘汰以化石能源为主的供热模式。2023年10月,北京市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新建供热项目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产业能源结构转型,需要更新现有技术和设备以适应新能源供热的要求,新项目初投资和运营成本也将提高,市场对新能源供热的接受程度和转变速度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
5、安全生产风险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主要包括:燃气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天然气在管道输送和在锅炉中燃烧可能出现的着火爆炸风险。首先,燃气热水锅炉在运行中,发生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等情况,引发锅炉超温、超压、汽化、爆管等事故,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其次,燃气热水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易燃、易爆,燃气管道设施发生泄漏,不能及时妥当处置,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影响。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的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对国家和地方政策加强研究预判与分析,积极建立政策变化的应对措施。持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体系、修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团队的人员素质和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管理风险,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顺应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趋势,坚持政策导向,不断研究和开发运用新的绿色能源技术,评估新技术的可行性和效果,逐步完善技术应用模式,加快技术成熟速度,保持企业的行业领先优势。
3、公司持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2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证券:王玮嘉 | 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市场状况、未来规划、资本运作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2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2024年03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中长城资产:刘志强;中财资本:张雅娟;元一产融:姚远;华源证券:豆鹏超;威诺律所:李超源;龙隐投资:张洪杰;创势资本:汤旭东;北京企投家:李宜璞;北京高远厚德投资:孙巍;南京银行:党斌;诚通资产:郭佳俪;中金银海(香港)私募基金:雍心;幸福阶乘(香港)基金:张东晓;万和证券:李瑞;万和证券:李泽岳;万和证券:周子乂;天授资产: 沙翔辉;德和衡律所:周天喜;德和衡律所:石飞;车库咖啡:郭丹丹;华创证券:刘汉轩;华泰资本:焦静;浦发银行:孙尚君。 | 公司业务、业绩情况、治理体系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3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2024 | 深圳证券交 | 网络 | 个人 | 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公司分红计划、 | 巨潮资讯网 |
年05月17日 | 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 栏目 | 平台线上交流 | 的投资者。 | 人才体系建设、品牌影响力、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再融资规划、知识产权等内容。 | (www.cninfo.com.cn) 《2024年5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
2024年06月07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北方中心、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 o.com.cn)“云访谈” 栏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万和证券:刘云丰;中信证券:朱丹; 东兴证券:莫文娟;申万宏源证券:张克、徐秀琳、王超 ;中信建投证券:王云飞;财通证券:任子悦;东方财富证券:黄孝捷、晋佳旗;路演天下投资管理:刘畅;银杏资本:张海军;鸿道投资:於采;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王鹏;中港融鑫资产管理:王荣风;嘉期九楹投资:金珂;景策基金:罗君艺;盛世景集团:王晓辉、林珺;每利基金:刘娅琴;海通证券:胡艳锋;盈领资本:景宇飞。 | 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发展、社会责任和ESG管理、业绩情况、业务和市场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6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2024年07月2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福证券:黄如鹏、李迪;中信证券:邵籽杰;国都证券:郭宏伟;银河证券:李云翔;银河期货:张超杰、何思雨;含章基金:李贵林;用友产投:熊珍妮、苏宝岩、乔安琪;中科产融:周恒;鸿熵量化:吴慧;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胡政生。 | 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碳排放权交易、资本运作、财务状况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7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2024年09月1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河证券:肖志敏;银河期货:张超杰;中信建投证券:王云飞;财达证券:郑平;同花顺:史丰瑞;西藏金融租赁:王宏斌;法盛资本:刘丽娜。 | 公司未来发展、ESG相关工作、节能降碳、利润分配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6) |
2024年10月2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个人 | 国都证券:郭春艳、杨东雄、张旭、付上金、郑健;北京国石智达私募:金文凯;北京博润银泰投资:李志国;北京升水投资:张宏叶;北京江亿资本:袁晨;北京四月天私募:付雪;湖南浩友投资:刘一阳、王剑峰;知行利他私募:张世远;北京汇恒通资产:崔璐佳;北京财智聚资产:宋承东;北京众妙资本:林红霞、于怡婷;北京东方宝莲资产:杨荣培;金融街企业家俱乐部:郑帅;弘京企业管理公司:武雨婷;和谐健康保险:李东赫;个人投资者:杜天柱;个人投资者:杜智敏。 | 公司财务状况、并购规划、市值管理、技术研发、业务发展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10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7) |
2024年12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夏基金:艾邦妮、张雪韬、周天翎、李良雨晏;中信建投证券:李晟;浙商证券:汪磊;新华基金:刘龙龙;诚旸投资:黄金海;君成私募:金戈;华夏久盈:张嵛斌;励梁投资:吴杰;领秀资本:康凌空。 | 公司业务、并购重组、同业竞争、市值管理等内容。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12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8)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和运作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8项。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同时,公司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建立、健全了公司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通过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目前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做到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披露等相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目前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
6、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公平的机会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服务,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具备独立的经营权。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产、机器设备、商标、专利等各项资产。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具有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体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人员独立,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内兼职的情况。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 地方国资委 | 2022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京能集团,实际控制人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 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为京能集团之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北京市主供热管线(网)外的市场化供热项目、分布式供热项目, | 针对未来业务发展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京能集团做出了如下承诺: “1、自本公司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只要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相关企业达到法定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本公司将承诺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相关企业逐步注入上市公司,以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2、京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不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60个月内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
由燃气、蒸汽锅炉独网供热,在业务模式上与京能热力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双方在市场化供热业务拓展上存在同业竞争。 | 3、如本公司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时,本公司承诺积极协调相关企业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4、京能集团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0.20% | 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22% | 2024年09月18日 | 2024年09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67%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付强 | 男 | 45 | 董事长 | 现任 | 2022年08月17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高庆宏 | 男 | 55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2年08月17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佳滨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8月17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佳滨 | 男 | 40 | 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10月28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丁理峰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8月17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谢凌宇 | 女 | 45 | 董事 | 现任 | 2018年09月06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谢凌宇 | 女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谢凌宇 | 女 | 4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8年09月25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赵臣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1月1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28,510 | 0 | 0 | 0 | 28,510 | - |
仝德良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程丽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5年03月31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粟立钟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海滨 | 男 | 6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5月15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牛延军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静 | 女 | 38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7年11月10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海燕 | 女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海燕 | 女 | 50 | 总会计师 | 现任 | 2022年10月28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司佳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梅德芳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6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徐福云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04月23日 | 2025年03月31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28,510 | 0 | 0 | 0 | 28,51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7日收到独立董事徐福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徐福云女士于2019年4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程丽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3月31日 | 个人原因 |
徐福云 | 原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5年03月31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付强,董事长,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历任北京市热力集团销售分公司调度员、主办科员、服务二所所长助理、副所长;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特力昆技贸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特力昆热力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主任科员;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北京热力天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天禹分公司副经理、朝二分公司副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历任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高庆宏,副董事长,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原北京市天然气公司第三管理所安技股长,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燃气集团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吴佳滨,董事、总经理,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职员;2012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通州分公司经理、支部书记;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支部书记、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4、丁理峰,董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北京京能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区域能源事业部;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谢凌宇,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职称。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讲师;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7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赵臣,董事,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2007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丰分公司客服经理,2014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公司第三分部客户服务部客服经理、华北区域公司第三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公司第一分部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仝德良,独立董事,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教授级高工,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职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担任主任工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程丽,独立董事,女,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执业律师,毕业于日本专修大学法学系,硕士学位。1995年9月至今,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任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四川百茶百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2555.HK)独立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粟立钟,独立董事,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新疆财经大学教师;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2015年11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目前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李海滨,监事会主席,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9年2月至2000年4月,任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师;2000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交通大学教师;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2012年8月至2017
年10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任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北京碳中和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11、牛延军,监事,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任唐山发电总厂汽机检修队专责工;2001年3月至2003年8月,任大唐国际唐山热电公司扩建处工程科专工;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历任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车间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书记;2005年6月至2009年8月,历任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郭勒盟煤化工项目筹备处工程设备部副部长、总工程师、副主任;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5月至2018年9月,任内蒙古京能锡林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2、王静,职工代表监事,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今,历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行政经理、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东部项目运行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3、刘海燕,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德国奥托博克假肢矫形器工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1年4月至2003年1月,任美国史丹利公司中国部财务部主管会计;2003年1月至2003年8月,任信息产业部数据所财务部主管会计;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EBWOR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奥组委财务部项目主管;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热力集团所属子公司北京博力达热力技术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北京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2021年4月至2024年2月,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14、司佳,副总经理,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生产部集控巡视员;2010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策划部综合计划经济师、经理助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经营策划部经理助理、副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市场营销部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5、梅德芳,副总经理,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任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专工;2012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丁理峰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 2022年10月01日 | 是 | |
李海滨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2年09月01日 | 是 | |
牛延军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3年05月01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谢凌宇 | 湖南大学 | 金融与统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 | 2023年07月12日 | 否 | |
程丽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1995年09月01日 | 是 | |
程丽 |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4月20日 | 是 | |
程丽 |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6月29日 | 是 | |
程丽 | 四川百茶百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4月23日 | 是 | |
粟立钟 | 北京工商大学 | 副教授 | 2015年11月01日 | 是 | |
李海滨 | 北京碳中和学会 |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 2024年12月19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付强 | 男 | 45 | 董事长 | 现任 | 104.85 | 否 |
高庆宏 | 男 | 55 | 副董事长 | 现任 | 77.82 | 否 |
吴佳滨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104.85 | 否 |
总经理 | 现任 | |||||
丁理峰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谢凌宇 | 女 | 45 | 董事 | 离任 | 81.65 | 否 |
副总经理 | 现任 |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
赵臣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65.76 | 否 |
仝德良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徐福云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0 | 否 |
粟立钟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李海滨 | 男 | 6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牛延军 | 男 | 51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王静 | 女 | 38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41.36 | 否 |
刘海燕 | 女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3.23 | 否 |
总会计师 | 现任 | |||||
司佳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9.08 | 否 |
梅德芳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64 | 否 |
合计 | -- | -- | -- | -- | 719.2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7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8月23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29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2024年10月3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付强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高庆宏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吴佳滨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丁理峰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谢凌宇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赵臣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仝德良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徐福云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粟立钟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付强、吴佳滨、丁理峰 | 3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 无 |
战略委员会 | 付强、吴佳滨、丁理峰 | 3 | 2024年08月22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战略委员会 | 付强、吴佳滨、丁理峰 | 3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关于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 粟立钟、付强、仝德良 | 6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13.《关于制定<加强法治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 无 |
14.《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15.《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16.《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议案》;17.《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9.《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20.《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1.《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22.《关于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 粟立钟、付强、仝德良 | 6 | 2024年08月22日 |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 粟立钟、付强、仝德良 | 6 | 2024年08月28日 | 审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5.《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6.《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8.《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议案》。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 无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 粟立钟、付强、仝德良 | 6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 无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 粟立钟、付强、仝德良 | 6 | 2024年10月31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 粟立钟、付强、仝德良 | 6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福云、谢凌宇、粟立钟 | 4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福云、谢凌宇、粟立钟 | 4 | 2024年08月28日 | 审议:1.《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福云、谢凌宇、粟立钟 | 4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关于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福云、谢凌宇、粟立钟 | 4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关于开展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核定兑现工作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 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议议案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68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5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18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86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74 |
销售人员 | 25 |
技术人员 | 141 |
财务人员 | 9 |
行政人员 | 69 |
合计 | 7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3 |
本科 | 120 |
大专及以下 | 565 |
合计 | 718 |
2、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坚持战略规划引领、经营效益和员工绩效挂钩。公司坚持“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优化薪酬分配机制,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同时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同时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将企业成绩、员工的绩效表现与薪酬紧密挂钩,通过绩效考核结果实现薪酬的差异化分配,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工作秉承“以需求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以技能为本位”原则,坚持以针对性、可行性、时效性为重点,促使公司战略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不断提升员工能力素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培训对象涵盖公司高管、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技能人员及新入职毕业生。除内控合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智慧供热平台应用和安全五精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顺利完成外,同时稳步落实供热技能交流、安全教育培训和客户服务等常规培训项目。供热技能培训通过技能人员交流,拓宽职工思路,强化知识结构,增强工作创新能力。安全培训注重生产安全,强化企业文化、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系统培训,促进员工自身素质、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客户服务培训加强收费及窗口人员的业务知识、操作流程、服务礼仪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469,891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3,647,199.50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过程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63,64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6,891,28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6,891,280 |
可分配利润(元) | 220,253,050.3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24年度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完善、健全各项业务、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各项控制活动中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及时披露2024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 C.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发现非管理层已经或者涉嫌舞弊。 B.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C.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C.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E.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B.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C.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D.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的1%。 B.营业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10%。 C.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 D.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的3%。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B.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C.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D.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所 |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3.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有者权益总额的1.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A.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B.营业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5%。 C.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0.5%。 D.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京能热力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等标准进行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京能热力(北街家园)排污许可证资料,发证日期:2023年12月21日,有效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8年12月20日止。
京能热力(珠江逸景)排污许可证资料,发证日期:2022年07月26日,有效期限:自2022年09月12日至2027年09月11日止;
京能热力(融科.香雪兰溪)排污许可证资料,发证日期:2022年10月26日,有效期限: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5日止;
京能热力(兴华嘉园)排污许可证资料,发证日期:2021年12月30日,有效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止。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京能热力(北街家园) | 废气 | 氮氧化物 | 烟气总出口(烟囱) | 废气(烟囱2处) | 废气(厂界烟囱2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30mg/m? | 废气:DB11/139-2015 | 1.287t | 4.692t/a | 无 |
京能热力(珠江逸景) | 废气 | 氮氧化物 | 烟气总出口(烟囱) | 废气(烟囱2处) | 废气(厂界烟囱2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80mg/m? | 废气:DB11/139-2015 | 2.597t | 4.304t/a | 无 |
京能热力(融科.香雪兰溪) | 废气 | 氮氧化物 | 烟气总出口(烟囱) | 废气(烟囱2处) | 废气(厂界烟囱2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80mg/m? | 废气:DB11/139-2015 | 0.771t | 2.036t/a | 无 |
京能热力(兴华嘉园) | 废气 | 氮氧化物 | 烟气总出口(烟囱) | 废气(烟囱2处) | 废气(厂界烟囱2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30mg/m? | 废气:DB11/139-2015 | 0.452t | 0.574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已进行锅炉燃烧器低氮改造,并正常投产运行。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编制完成,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报备区生态环境局,北街家园备案编号为:110114-2024-00079-L、珠江逸景备案编号为:110112-2024-055-L、融科.香雪兰溪备案编号为:110112-2024-056-L、兴华嘉园备案编号为:110112-2024-
057-L。参见京环之声:https://www.bevoice.com.cn。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公司在环境治理共计投入233.51万元,用于环保检测费、环保设施投入、在线检测设备运维、环保验收费用等。
2024年,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共计74.06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智慧供热平台建设、应用推广工作,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采集和分析供热系统的运行数据,实现精准调控和优化管理,能耗和运营成本降低,用户舒适度及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历史数据、天气预报和室外温度变化等进行综合比对和分析,预测未来的供热需求,为供热企业提供决策支持。同时,公司实施了4个供热智能控制改造项目,共加装供热智能控制器6台,该批改造项目可降低锅炉燃气消耗及相应二氧化碳排放。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
京环之声https://www.bevoice.com.cn。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
京环之声https://www.bevoice.com.cn。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受援地区实际,按照“四不摘”“三保持”的要求,助力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京能热力与内蒙古扎赉特旗吉日嘎岱嘎查村签订2024年帮扶协议,目前结对帮扶协议已经签订完毕,相关帮扶协议内容正在陆续对接开展中。同时,京能热力党委进一步深挖内需潜力,紧抓工作关键点,年初即制定全年扶贫产品采买计划,并借鉴其他单位在消费帮扶中的先进做法,将采购责任落实到专人,帮助脱贫地区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赵一波 | 股份减持承诺 | 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同时本人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 2017年09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秀明;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减持承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陈秀明: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本人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若本合伙企业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 2017年09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赵一波;陈秀明; | 关于同业 | 为了防止和避免公司的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 | 2015年09 | 长期有效 | 正常 |
时所作承诺 | 范凌佳;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赫;李小寒;刘海清;欧阳昕;沈龙海;石秀杰;王随林;王先根;许哲;杨勇;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重键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1. 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华远意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作为华远意通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远意通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华远意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华远意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2.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华远意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华远意通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远意通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华远意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华远意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华远意通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作为华远意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远意通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华远意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华远意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第二大股东陈秀明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1、赵一波作为华通热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避免与华通热力之间同业竞争事宜,作如下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人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2、陈秀明作为华通热力的第二大股东,现就避免与华通热力之间同业竞争事宜,作如下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人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月01日 | 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 2015年09月0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 |
时所作承诺 | 有限公司;赵一波;陈秀明;范凌佳;李赫;李小寒;刘海清;欧阳昕;沈龙海;石秀杰;王随林;王先根;许哲;杨勇;重键 |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自身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 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如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则将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日 | 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京能热力的控股股东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京能集团就本次发行所涉事项承诺如下: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22年2月12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京能热力股份。 | 2023年04月26日 | 2024-05-19 | 已履行完毕 |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京能热力股份,也不存在任何减持京能热力股份的计划,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违反上述确认及承诺,本公司因减持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京能热力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现金认购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华通热力股份的锁定期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华通热力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华通热力股份,由于华通热力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华通热力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2023年11月20日 | 2026-11-19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2年0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赵一波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2年02月1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赫;孙洪江;卢宏广;谢凌宇;侯岩峰;赵臣孟庆林;芮鹏;徐福云;杨亚梅;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出台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新规定,且本承诺函上述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2年02月1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其他承诺 | 沈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热力”)拟将其持有的沈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剑苑”)100%股权转让给吉林省中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就上述其他应付款的偿还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沈阳剑苑承诺于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完成之日起,对上述尚未偿还的其他应付款按照不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支付利息。 (二)沈阳剑苑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清上述对华通热力及华通兴远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及利息。 | 2022年02月12日 | 2022-12-31 | 超期未履行 |
其他承诺 | 龙达(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邵沛 | 其他承诺 | 鉴于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拟将其持有的龙达(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文化”)100%股权转让给邵沛。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就上述其他应付款的偿还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龙达文化承诺于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完成之日起,对上述尚未偿还的其他应付款按照不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支付利息。 (二)龙达文化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清上述全部款项及利息。 (三)邵沛保证龙达文化在前述期限内偿还上述款项及利息。如龙达文化未能如期清偿,邵沛无任何条件的向华意龙达及华通热力偿还上述全部款项及利息。 | 2022年02月12日 | 2022-12-31 | 超期未履行 |
其他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京能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将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证独立。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京能集团特做如下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向上市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质权作出人事人免的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业务体系和独立拥有并运营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 2022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或控制关系。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规范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京能集团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公司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只要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相关企业达到法定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本公司将承诺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相关企业逐步注入上市公司,以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2、京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不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3、如本公司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时,本公司承诺积极协调相关企业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4、京能集团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 2022年07月12日 | 2027-07-12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规范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能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京能集团出具如下承诺: 1、京能集团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允、合理的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京能集团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京能集团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4、京能集团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京能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2年07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针对因股权转让形成的被动财务资助,沈阳剑苑、龙达文化、邵沛均签署了相关《承诺函》,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清全部款项及利息。 公司与对方进行了积极协商,敦促对方履行义务。2022年12月31日后,通过公司的积极沟通,沈阳剑苑、龙达文化偿付了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借款。截至目前,沈阳剑苑尚有344.54万元借款未归还,龙达文化尚有3,449.91万元借款未归还。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超期未履行承诺涉及的款项,公司及子公司已于2023年5月15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截止披露日,案件已审结,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决定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并将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一并调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赵鹏、史莉莉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费用17万元。2024年,公司因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报告期内共支付财务顾问费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京能热力与吉林省中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550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京能热力与沈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1,214.21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华通兴远与沈 | 14 | 否 | 已审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 | 2023 | 巨潮资讯网 |
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结 |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决执行 | 年05月18日 | (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
华意龙达与龙达文化、邵沛合同纠纷 | 3,449.91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华意龙达与白桂明股权转让纠纷 | 713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华意龙达与杨东红合伙份额转让纠纷 | 500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华意龙达与北京富邦美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2,900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被申请人尚未按照裁决执行 | 2023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
京能热力诉北京法政王府物业管理中心合同纠纷 | 2,001 | 否 | 已审结 | 已审结;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回款500.06万元 | ||
李宗铭诉京能热力、褚月华共同侵权致财产损害纠纷 | 2,325.33 | 是 | 二审阶段 | 审理中;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审理中 | ||
公司小业主欠供暖费诉讼案件累积 | 1,368.44 | 否 | 各阶段均有 | 此类诉讼有利于公司收回欠费 | 2024年回款金额95.25万 | ||
其他34笔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合同纠纷等案件 | 3,657.94 | 否 | 各阶段均有 | 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其中已结案26笔,涉案金额2,256.06万元;处于执行阶段3笔,涉案金额133.91万元;审理中5笔,涉案金额1,267.97万元。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公司向上庄热电采购热源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854.27 | 18.28% | 3,78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管理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237.85 | 30.33% | 509.15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管理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25.41 | 15.99% | 275.13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公司负责上庄热电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供热项目接诉即办业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35 | 4.46% | 105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公司负责检查维护、维修上庄热电投建的一次热力管线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31.62 | 100.00% | 294.86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技术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1.6 | 1.00% | 75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任公司 | 企业 | ||||||||||||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技术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0 | 0.00% | 3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客户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54 | 27.96% | 54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技术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228 | 19.75% | 51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碳排放交易配额和CCER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17.89 | 42.27% | 70 | 是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工程施工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310.08 | 3.85% | 2,38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工程施工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31.17 | 0.39% | 30 | 是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食堂后勤管理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87.18 | 67.04% | 192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会议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4.42 | 88.20% | 12 | 是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公司天湖酒店分公司 | 其他企业 | 日 | |||||||||||
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培训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9.15 | 52.00% | 21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安全专项审计、安全评价 | 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65 | 19.11% | 35 | 是 | 银行转账 | -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合计 | -- | -- | 2,422.64 | -- | 8,373.14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情况和业务开展进度的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测,预计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业务调整等因素影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1,180,021.61 | 0.1%-1.8% | 73,381.36 | 145,964.92 | 129,674.75 | 89,671.53 |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北京诚智慧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上北小区1号楼地下负101和102房间、13号楼地下负102房间 | 2024年11月1日 | 2029年10月31日 |
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辅助办公楼三层301,辅助办公楼二层201,辅助办公楼五层501,辅助办公楼六层601,辅助办公楼四层401,锅炉配套用房一层101 单元,建筑面积为2712.77平方米。 | 2023年8月1日 | 2028年7月31日 |
北京有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八哩岛小区 | 2024年4月1日 | 2026年3月31日 |
迁西县建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1.滦河路东侧、法院北侧的开明街供热站所占土地;2.丰顺街北侧的丰顺供热站所占土地;3.杏岭街南侧的老年公寓供热站所占土地
2020年6月10日 | 2030年6月9日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骏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朝阳区三间房西路1号院3号楼二层,建筑面积1288.29㎡ | 2022年1月1日 | 2031年12月31日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9日,公司完成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5层01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公司注册资本由202,8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63,6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1月12日,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4、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
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91,2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5、公司收购华清安泰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91元/股的价格收购华清安泰四名创始股东合计700万股(占华清安泰当前总股本的12.05%)股份、接受华清安泰实控人合计持有的占华清安泰当前总股本37.17%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并以2.91元/股的价格认购华清安泰定向发行2,000万股股份,投资总额控制不超过7,85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华清安泰股票定向发行的申请予以审查确认,于2025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87号),此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3)2025年3月27日,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安泰”)四位创始股东陈燕民、刘伟、韩彩云、王吉标向公司协议转让的合计700万股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自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京能热力接受陈燕民、韩彩云持有的华清安泰21,589,41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生效(委托期限为36个月),公司完成收购华清安泰。本次协议转让及定向发行完成后、表决权委托生效期间,京能热力直接持有华清安泰34.58%股份,合计控制华清安泰62.23%表决权,成为华清安泰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6、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应收采暖费债权作为基础资产,注册发行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拟发行规模为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ABN14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成立子公司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副中心供热高质量发展,以通州区供热市场合作为起点创办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2、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成立子公司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为了落实“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京外热力业务,关注南方经济发达地区供热/制冷市场,探索相关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实现效益新增长而设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3、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成立子公司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展张家湾设计小镇及其周边进行综合能源供应市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而设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4、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成立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未来”),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昌平区可再生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以昌平区供热市场合作为起点创办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27,642.05万元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京能未来公司聚焦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城一区”主平台之一的未来科学城,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助力北京市昌平区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有助于丰富公司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加速公司从传统热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转型,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综合能源项目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成立子公司京热中锐(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地区热力业务,拓展工业蒸汽供应市场而设立的清洁能源服务公司。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892,301 | 23.48% | -1,030,919 | -1,030,919 | 60,861,382 | 23.0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0,840,000 | 23.08% | 0 | 0 | 60,840,000 | 23.0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52,301 | 0.40% | -1,030,919 | -1,030,919 | 21,382 | 0.0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52,301 | 0.40% | -1,030,919 | -1,030,919 | 21,382 | 0.0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1,747,699 | 76.52% | 1,030,919 | 1,030,919 | 202,778,618 | 76.9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1,747,699 | 76.52% | 1,030,919 | 1,030,919 | 202,778,618 | 76.9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3,640,000 | 100.00% | 0 | 0 | 263,64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5月10日,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定任期届满六个月,公司原董事长李赫先生持有的578,58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及原总经理孙洪江先生持有的283,24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24年5月21日,换届离任满半年,公司原副总经理卢宏广先生持有的168,983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及原副总经理侯岩峰女士持有的1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孙洪江 | 283,248 | 0 | 283,248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5月10日 |
李赫 | 578,588 | 0 | 578,588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5月10日 |
赵臣 | 21,382 | 0 | 0 | 21,382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解锁25% |
卢宏广 | 168,983 | 0 | 168,983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5月21日 |
侯岩峰 | 100 | 0 | 1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5月21日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840,000 | 0 | 0 | 60,840,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 | 2026年11月20日 |
合计 | 61,892,301 | 0 | 1,030,919 | 60,861,38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07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33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8.46% | 75,036,000 | 0 | 60,840,000 | 14,196,000 | 不适用 | 0 |
赵一波 | 境内自然人 | 15.58% | 41,065,287 | -2,004,059 | 0 | 41,065,287 | 质押 | 35,879,100 |
陈秀明 | 境内自然人 | 3.42% | 9,006,189 | -5,169,500 | 0 | 9,006,189 | 不适用 | 0 |
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 | 6,149,833 | -693,300 | 0 | 6,149,833 | 不适用 | 0 |
邓杰 | 境内自然人 | 1.96% | 5,159,500 | 5,159,500 | 0 | 5,159,500 | 不适用 | 0 |
张文胜 | 境内自然人 | 0.67% | 1,755,000 | 1,755,000 | 0 | 1,755,000 | 不适用 | 0 |
张文燕 | 境内自然人 | 0.59% | 1,556,500 | 1,556,500 | 0 | 1,556,500 | 不适用 | 0 |
台州沃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沃源睿泽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3% | 1,146,800 | 1,146,800 | 0 | 1,146,800 | 不适用 | 0 |
王英俊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107,300 | 1,107,300 | 0 | 1,107,300 | 不适用 | 0 |
郑建华 | 境内自然人 | 0.41% | 1,080,000 | 1,080,000 | 0 | 1,080,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赵一波 | 41,065,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65,287 |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19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96,000 | |||||
陈秀明 | 9,006,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6,189 | |||||
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149,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149,833 | |||||
邓杰 | 5,15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9,500 | |||||
张文胜 | 1,7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000 | |||||
张文燕 | 1,55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6,500 | |||||
台州沃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沃源睿泽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4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6,800 | |||||
王英俊 | 1,10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7,300 | |||||
郑建华 | 1,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股东邓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159,500股,实际合计持有5,159,5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郭明星 | 2004年12月08日 | 91110000769355935A |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2.96%的股份;持有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6.73%的股份;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3.31%的股份;持有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32.14%的股份;持有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45.26%的股份;持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9%的股份;持有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31%股份等。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除京能集团持有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外,北京市国资委通过北京国管分别持有: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26%的股份;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23%的股份;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8.99%的股份;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79%的股份;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67%的股份等。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优先级 | 24京能热力ABN001优先 | 082482264.IB | 2024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2日 | 2025年06月10日 | 19,000 | 2.25%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次级 | 24京能热力ABN001次 | 082482265.IB | 2024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2日 | 2025年12月05日 | 1,000 | 6.50% | 利息兑付资金源自于基础资产的回收款,在优先级支付日兑付对应计息期间的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 银行间市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无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无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1至25层101 | -- | 付秋男 | 010-89926556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 -- | 赵晓敏 | 010-85679696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 -- | 王海霞 | 010-66413377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 孙彤 | 么爱翠 | 010-89926556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 20,000 | 用于偿还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 | 0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赵鹏、史莉莉 |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8249号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能热力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京能热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和附注五、37和附注七、60。
1、事项描述
京能热力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热力供应业务,2024年度,京能热力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06,982.11万元,其中热力供应收入为105,835.30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8.93%。由于收入金额重大、发生潜在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且为京能热力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与京能热力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沟通公司已有的业务类型,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
(3)选取热力供应收入确认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检查《供热运营合同》、与业主签订的《供热采暖合同》、业务系统的供暖面积台账、燃料补贴申报资料、政府补贴文件、供暖费及燃料补贴实际到账回款情况等支持性文件,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对交易金额重大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针对向用户收取的热费:对供热收费系统实施IT审计,测试收费系统的有效性,收费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数据的衔接是否有效;了解应收热费未收回原因,应收核减程序、过程、结果是否合理;了解存在的历史欠费问题,测试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对热费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是否存在热费收缴方面的诉讼事项;
(5)针对燃料补贴收入:了解北京市的补贴政策及补贴流程;检查收到的补贴金额,复核补贴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根据补贴政策对燃补收入进行复算。
(6)通过对管理层的访谈,了解销售收入、销售结构变化情况;对各类收入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对毛利率进行分析,检查收入成本的匹配性,进行同行业情况对比,核查是否存在异常;
(二)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计量与摊销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4、附注五、31、附注七、21和附注七、28。
1、事项描述
京能热力公司主要采用供热投资运营模式及供热经营权收购模式从事热力供应业务,分别在固定资产核算供热投资运营模式项目的机器设备支出,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供热经营权收购模式的供热运营权、项目改造支出等。其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根据供热投资运营模式的运营期间及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孰短确认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改造支出”根据预计经营期与资产可使用年限孰短确认摊销年限。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计量与摊销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计量与摊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暂估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3)获取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从报告期内增加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中选取项目,检查其合同、付款单据、发票等,核对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增加金额是否准确;
(4)检查供热投资运营模式及供热营权收购模式运营合同,评价管理层对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项目预计运营期限估计的合理性,评价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的合理性;
(5)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对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与摊销结果进行重新计算,评价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6)检查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是否经授权批准及相关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选取部分供热项目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监盘,观察资产使用状态,结合项目运营情况了解和分析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京能热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京能热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京能热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京能热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京能热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京能热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京能热力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赵鹏 史莉莉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35,658,416.81 | 820,086,459.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42,190,137.91 | 337,396,139.3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863,302.05 | 24,818,035.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3,391,223.41 | 145,409,510.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5,292,039.00 | 40,570,280.3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68,410.21 | 5,988,776.25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1,763,529.39 | 1,374,269,201.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104,100.00 | 32,600,000.00 |
固定资产 | 598,428,297.39 | 652,138,745.42 |
在建工程 | 59,739,211.02 | 66,177,451.8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548,053.80 | 12,064,244.87 |
无形资产 | 38,520,091.48 | 42,164,350.3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36,762,945.00 | 36,762,945.00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903,403.99 | 157,923,447.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497,725.29 | 38,020,043.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25,365.23 | 4,170,399.5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4,729,193.20 | 1,042,021,627.69 |
资产总计 | 2,456,492,722.59 | 2,416,290,828.6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158,461.12 | 300,228,25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70,067,203.59 | 167,245,771.0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67,916,020.86 | 445,696,540.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24,633.38 | 19,201,964.29 |
应交税费 | 33,644,311.00 | 29,360,750.40 |
其他应付款 | 137,534,691.12 | 8,542,824.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5,719.69 | 2,382,023.27 |
其他流动负债 | 8,415,722.07 | 7,057,157.45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9,766,762.83 | 1,054,715,282.2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779,118.08 | 9,245,266.0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500,000.00 | 780,244.51 |
递延收益 | 40,377,256.61 | 53,851,037.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963,096.87 | 54,780,268.1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5,619,471.56 | 218,656,816.59 |
负债合计 | 1,265,386,234.39 | 1,273,372,098.8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640,000.00 | 263,6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1,180,953.90 | 501,180,953.9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970,833.63 | 27,891,023.1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1,876,127.01 | 343,281,820.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1,667,914.54 | 1,135,993,797.95 |
少数股东权益 | 9,438,573.66 | 6,924,931.9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91,106,488.20 | 1,142,918,729.8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56,492,722.59 | 2,416,290,828.69 |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8,103,693.16 | 704,496,560.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96,373,479.07 | 294,352,704.9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980,426.72 | 21,714,655.09 |
其他应收款 | 465,498,720.05 | 480,487,250.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存货 | 71,365,042.73 | 31,919,272.1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8,517.68 | 2,850,770.57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3,499,879.41 | 1,535,821,213.2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292,586.23 | 27,042,586.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104,100.00 | 32,600,000.00 |
固定资产 | 311,079,272.25 | 331,893,971.20 |
在建工程 | 53,293,215.60 | 64,451,857.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664,770.38 | 10,990,789.86 |
无形资产 | 5,421,842.14 | 6,411,507.4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4,332,369.85 | 154,022,381.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390,802.24 | 33,478,112.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25,365.23 | 4,170,399.5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7,804,323.92 | 665,061,605.52 |
资产总计 | 2,221,304,203.33 | 2,200,882,818.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158,461.12 | 300,228,25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42,052,339.34 | 116,544,834.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58,892,338.08 | 362,455,756.96 |
应付职工薪酬 | 17,572,367.85 | 16,968,767.72 |
应交税费 | 24,653,643.45 | 22,226,209.66 |
其他应付款 | 217,825,623.85 | 123,782,971.84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52,068.17 | 2,228,210.65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9,941.41 | 6,237,972.73 |
流动负债合计 | 989,596,783.27 | 1,025,672,973.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085,611.16 | 8,355,749.6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500,000.00 | 780,244.51 |
递延收益 | 26,803,307.67 | 36,618,385.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987,197.86 | 29,252,288.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8,376,116.69 | 175,006,668.81 |
负债合计 | 1,157,972,899.96 | 1,200,679,642.7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640,000.00 | 263,6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44,467,419.39 | 544,467,419.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970,833.63 | 27,891,023.11 |
未分配利润 | 220,253,050.35 | 164,204,733.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63,331,303.37 | 1,000,203,176.0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21,304,203.33 | 2,200,882,818.7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69,821,129.32 | 1,085,065,601.23 |
其中:营业收入 | 1,069,821,129.32 | 1,085,065,601.2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2,201,528.33 | 996,041,496.64 |
其中:营业成本 | 859,411,466.48 | 907,463,245.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729,409.67 | 1,656,098.07 |
销售费用 | 8,237,912.70 | 6,272,774.21 |
管理费用 | 55,499,701.06 | 52,131,048.36 |
研发费用 | 18,704,547.58 | 12,793,247.22 |
财务费用 | 8,618,490.84 | 15,725,083.6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45,018.30 | 15,635,773.75 |
利息收入 | 3,292,191.59 | 1,132,550.52 |
加:其他收益 | 12,979,648.81 | 12,266,740.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21,484.63 | 846,333.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6,221,484.63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5,900.00 | 400,0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492,592.08 | -29,927,330.8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081.22 | 66,315.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810,161.13 | 72,676,162.62 |
加:营业外收入 | 2,101,781.31 | 135,329.84 |
减:营业外支出 | 11,806,297.11 | 1,302,171.0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105,645.33 | 71,509,321.40 |
减:所得税费用 | 6,576,687.02 | 15,887,424.5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528,958.31 | 55,621,896.8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528,958.31 | 55,621,896.8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765,316.59 | 54,615,980.87 |
2.少数股东损益 | 763,641.72 | 1,005,915.9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528,958.31 | 55,621,896.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6,765,316.59 | 54,615,980.8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3,641.72 | 1,005,915.9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5 | 0.2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5 | 0.2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国欣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48,965,819.08 | 945,966,044.34 |
减:营业成本 | 780,588,390.67 | 811,461,801.82 |
税金及附加 | 1,103,253.94 | 1,168,664.36 |
销售费用 | 5,197,123.73 | 3,425,436.59 |
管理费用 | 47,961,526.84 | 45,102,380.77 |
研发费用 | 12,363,782.78 | 11,674,885.59 |
财务费用 | 7,795,598.95 | 15,667,021.69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07,488.43 | 15,568,097.75 |
利息收入 | 3,086,712.33 | 1,108,064.82 |
加:其他收益 | 12,318,877.24 | 11,595,262.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85,134.0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21,484.63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5,900.00 | 400,0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986,327.77 | -23,155,952.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081.2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955,844.43 | 46,305,163.32 |
加:营业外收入 | 1,665,097.74 | 130,755.16 |
减:营业外支出 | 10,153,326.22 | 1,091,358.0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467,615.95 | 45,344,560.43 |
减:所得税费用 | 6,669,510.72 | 9,462,658.7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798,105.23 | 35,881,901.7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798,105.23 | 35,881,901.7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0,798,105.23 | 35,881,901.7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0,003,898.36 | 1,036,545,919.3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567,894.15 | 42,831,782.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0,571,792.51 | 1,079,377,701.4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3,297,472.06 | 624,363,226.1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3,133,320.89 | 146,965,069.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125,029.57 | 10,405,196.7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72,347.41 | 37,089,556.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2,228,169.93 | 818,823,048.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3,622.58 | 260,554,652.9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8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6.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453,702.57 | 16,847,223.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074,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527,702.57 | 16,847,223.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27,702.57 | -16,845,437.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50,000.00 | 422,89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750,000.00 | 822,89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0,000,000.00 | 509,195,937.5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856,911.11 | 24,044,025.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0,018.12 | 16,169,456.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4,006,929.23 | 549,409,418.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256,929.23 | 273,480,581.1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558,990.78 | 517,189,796.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9,434,381.11 | 292,244,584.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1,993,371.89 | 809,434,381.1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6,678,427.22 | 898,500,613.3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579,259.70 | 141,518,277.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9,257,686.92 | 1,040,018,890.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4,258,574.00 | 579,732,772.6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1,918,028.69 | 126,364,912.5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7,956.99 | 1,087,751.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190,381.56 | 190,620,247.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8,404,941.24 | 897,805,683.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852,745.68 | 142,213,206.8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8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384,871.4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84,871.47 | 1,786.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532,613.41 | 13,331,009.9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324,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56,613.41 | 13,331,009.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1,741.94 | -13,329,223.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2,89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0 | 822,89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0,000,000.00 | 509,195,937.5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856,911.11 | 24,044,025.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50,018.12 | 778,706.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3,806,929.23 | 534,018,669.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806,929.23 | 288,871,330.7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574,074.51 | 417,755,313.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3,896,560.26 | 286,141,246.5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4,470,634.77 | 703,896,560.2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640,000.00 | 501,180,953.90 | 27,891,023.11 | 343,281,820.94 | 1,135,993,797.95 | 6,924,931.94 | 1,142,918,729.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640,000.00 | 501,180,953.90 | 27,891,023.11 | 343,281,820.94 | 1,135,993,797.95 | 6,924,931.94 | 1,142,918,729.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79,810.52 | 38,594,306.07 | 45,674,116.59 | 2,513,641.72 | 48,187,758.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765,316.59 | 66,765,316.59 | 763,641.72 | 67,528,958.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79,810.52 | -28,171,010.52 | -21,091,200.00 | -21,091,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79,810.52 | -7,079,810.5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91,200.00 | -21,091,200.00 | -21,091,2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640,000.00 | 501,180,953.90 | 34,970,833.63 | 381,876,127.01 | 1,181,667,914.54 | 9,438,573.66 | 1,191,106,488.2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2,800,000.00 | 140,904,233.28 | 23,110,773.19 | 296,726,760.78 | 663,541,767.25 | 5,919,015.98 | 669,460,783.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192,059.75 | 4,247,669.46 | 5,439,729.21 | 5,439,729.2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2,800,000.00 | 140,904,233.28 | 24,302,832.94 | 300,974,430.24 | 668,981,496.46 | 5,919,015.98 | 674,900,512.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840,000.00 | 360,276,720.62 | 3,588,190.17 | 42,307,390.70 | 467,012,301.49 | 1,005,915.96 | 468,018,217.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615,980.87 | 54,615,980.87 | 1,005,915.96 | 55,621,896.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840,000.00 | 360,276,720.62 | 421,116,720.62 | 421,116,720.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840,000.00 | 360,276,720.62 | 421,116,720.62 | 421,116,720.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88,190.17 | -12,308,590.17 | -8,720,400.00 | -8,720,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88,190.17 | -3,588,190.1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8,720,400.00 | -8,720,400.00 | -8,720,400.00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640,000.00 | 501,180,953.90 | 27,891,023.11 | 343,281,820.94 | 1,135,993,797.95 | 6,924,931.94 | 1,142,918,729.8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640,000.00 | 544,467,419.39 | 27,891,023.11 | 164,204,733.55 | 1,000,203,176.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3,421,222.09 | 13,421,222.09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640,000.00 | 544,467,419.39 | 27,891,023.11 | 177,625,955.64 | 1,013,624,398.1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79,810.52 | 42,627,094.71 | 49,706,905.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798,105.23 | 70,798,105.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79,810.52 | -28,171,010.52 | -21,091,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79,810.52 | -7,079,810.5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91,200.00 | -21,091,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640,000.00 | 544,467,419.39 | 34,970,833.63 | 220,253,050.35 | 1,063,331,303.3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2,800,000.00 | 184,190,698.77 | 23,110,773.19 | 136,383,752.56 | 546,485,224.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192,059.75 | 4,247,669.46 | 5,439,729.2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2,800,000.00 | 184,190,698.77 | 24,302,832.94 | 140,631,422.02 | 551,924,953.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840,000.00 | 360,276,720.62 | 3,588,190.17 | 23,573,311.53 | 448,278,222.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881,901.70 | 35,881,901.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840,000.00 | 360,276,720.62 | 421,116,720.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840,000.00 | 360,276,720.62 | 421,116,720.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88,190.17 | -12,308,590.17 | -8,720,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88,190.17 | -3,588,190.1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20,400.00 | -8,720,4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640,000.00 | 544,467,419.39 | 27,891,023.11 | 164,204,733.55 | 1,000,203,176.0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北京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原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4日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7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45461928Y,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法定代表人:付强。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80.00万元,股本总数20,280.00万股。
2022年2月11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赵一波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19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转让时公司总股本的7%)转让给京能集团,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43,069,346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1.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京能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本次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表决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2年7月12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生效。
2023年11月京能集团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0,84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3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75,036,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46%,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26,364.00万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公司办公室、战略投资部、技术信息部、经营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安全环保监察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法务审计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
本公司属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从事热力供应业务。经营范围主要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承包;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 1年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3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 1年的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总额的 3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 1年的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 3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
应收账款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 | 单项/组合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 5000 万元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金额大于5000 万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金额大于5000 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净资产、收入或利润占合并报表5%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或有事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的承诺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影响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 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低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正常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单位往来
? 其他应收款组合2: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3: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在单项金融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燃料(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附注五、30。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因此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年 | 0.00-5.00 | 33.33-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19.00-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31.67-19.00 |
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10年 | 直线法 | —— |
特许经营权 | 19.32年 | 直线法 | —— |
软件 | 3-10年 | 直线法 | ——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等。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本公司热力供应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在本公司热力供应服务已经提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提供热力供应服务中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按照提供的供热面积(热水量)及符合规定的价格在服务提供期间内确认收入的实现。
北京市为确保居民冬季采暖,根据《北京市锅炉供热燃料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北京市市区两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北京市锅炉供热企业(单位)给予燃料补贴。北京市针对居民住宅供暖出台的燃料补贴的政策,实质是政府为了保证民生,实际最终受益人及实质接受补贴的是用暖居民。在居民供暖未能完全市场化定价的政策环境下,这种补贴在经济实质上是居民供暖价格的组成部分。这种价格补偿机制的经济实质是居民、政府共同支付了采暖价格(政府实际补贴对象为居民)。此补贴直接与本公司居民供暖面积挂钩,实质上是居民供暖价格的组成部分,基于此本公司将此部分燃料补贴作为营业收入列报。本公司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颁布的各供暖季的居民供暖定额补贴标准及相应的居民供暖面积将供暖燃料补贴在服务提供期间内确认为热力供应业务收入。
②本公司工程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从事的工程业务是提供热力供应相关工程的安装建造业务。在本公司履行完相关工程的履约义务后,客户才能获取该工程对应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所以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履约义务完成并经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 房屋建筑物
? 办公设备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投资性房地产 | 10,572,700.86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7,125.32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应交税费 | 2,436,107.59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盈余公积 | 1,551,458.69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未分配利润 | 7,482,259.90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营业成本 | -2,249,573.16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95,900.00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 | 所得税费用 | 411,820.97 |
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41,852.19 |
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核算,为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调整了2024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期初数。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房屋原值的70%或租金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6元/㎡、10元/㎡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 12元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华意龙达 | 25% |
华通兴远 | 15% |
迁西富龙 | 25% |
迁西和然 | 25%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华通兴远、华意龙达、节能发展、迁西富龙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华通兴远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5776),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度至2024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华通兴远2024年12月3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11007466),有效期三年,自2024年度至2027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华通兴远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京能未来适用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其他
本公司根据 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本公司经营中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属于《环境保护税法》中“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涉及的应税污染物,本公司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38,343,120.62 | 85,672,849.01 |
其他货币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896,715,296.19 | 733,813,610.52 |
合计 | 935,658,416.81 | 820,086,459.53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保函保证金,使用受到限制。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在“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中披露。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2,348,429.38 | 233,550,887.64 |
1至2年 | 79,581,656.04 | 77,244,986.14 |
2至3年 | 36,996,488.31 | 36,573,740.38 |
3年以上 | 166,891,844.43 | 148,438,618.95 |
3至4年 | 23,072,066.13 | 28,550,702.79 |
4至5年 | 26,540,090.78 | 33,544,803.84 |
5年以上 | 117,279,687.52 | 86,343,112.32 |
合计 | 515,818,418.16 | 495,808,233.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5,818,418.16 | 100.00% | 173,628,280.25 | 33.66% | 342,190,137.91 | 495,808,233.11 | 100.00% | 158,412,093.76 | 31.95% | 337,396,139.35 |
其中: | ||||||||||
低风险组合 | 135,662,633.50 | 26.30% | 135,662,633.50 | 114,303,383.42 | 23.05% | 114,303,383.42 | ||||
正常风险组合 | 380,155,784.66 | 73.70% | 173,628,280.25 | 45.67% | 206,527,504.41 | 381,504,849.69 | 76.95% | 158,412,093.76 | 41.52% | 223,092,755.93 |
合计 | 515,818,418.16 | 100.00% | 173,628,280.25 | 33.66% | 342,190,137.91 | 495,808,233.11 | 100.00% | 158,412,093.76 | 31.95% | 337,396,139.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3,628,280.2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组合 | 135,662,633.50 | 0.00% | |
正常风险组合 | 380,155,784.66 | 173,628,280.25 | 45.67% |
合计 | 515,818,418.16 | 173,628,280.2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正常风险组合 | 158,412,093.76 | 27,902,383.71 | 12,686,197.22 | 173,628,280.25 | ||
合计 | 158,412,093.76 | 27,902,383.71 | 12,686,197.22 | 173,628,280.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应收热费 | 12,686,197.22 |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 | 货币资金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 |
合计 | 12,686,197.22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项目一 | 47,253,248.52 | 0.00 | 47,253,248.52 | 9.16% | |
项目二 | 24,459,061.37 | 0.00 | 24,459,061.37 | 4.74% | 8,652,423.77 |
项目三 | 16,600,000.00 | 0.00 | 16,600,000.00 | 3.22% | 2,833,000.00 |
项目四 | 15,304,004.57 | 0.00 | 15,304,004.57 | 2.97% | 6,300,976.42 |
项目五 | 9,254,346.67 | 0.00 | 9,254,346.67 | 1.79% | 2,982,566.60 |
合计 | 112,870,661.13 | 0.00 | 112,870,661.13 | 21.88% | 20,768,966.79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13,391,223.41 | 145,409,510.51 |
合计 | 113,391,223.41 | 145,409,510.51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2) 重要逾期利息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 | 150,630,731.87 | 155,875,019.41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24,097,499.85 | 26,281,291.04 |
政府补助 | 877,587.71 | 877,587.71 |
合计 | 175,605,819.43 | 183,033,898.16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597,516.39 | 31,448,592.82 |
1至2年 | 22,992,601.24 | 65,238,943.24 |
2至3年 | 64,691,960.94 | 9,291,063.62 |
3年以上 | 77,323,740.86 | 77,055,298.48 |
3至4年 | 8,659,673.55 | 42,953,227.39 |
4至5年 | 40,650,415.82 | 17,831,848.45 |
5年以上 | 28,013,651.49 | 16,270,222.64 |
合计 | 175,605,819.43 | 183,033,898.16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1,313,404.54 | 69.08% | 43,873,061.42 | 36.17% | 77,440,343.12 | 108,374,520.94 | 59.21% | 7,334,783.62 | 6.77% | 101,039,737.32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21,313,404.54 | 69.08% | 43,873,061.42 | 36.17% | 77,440,343.12 | 108,374,520.94 | 59.21% | 7,334,783.62 | 6.77% | 101,039,737.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292,414.89 | 30.92% | 18,341,534.60 | 33.78% | 35,950,880.29 | 74,659,377.22 | 40.79% | 30,289,604.03 | 40.57% | 43,583,773.19 |
其中: | ||||||||||
单位往来 | 44,317,327.33 | 25.24% | 18,341,534.60 | 41.39% | 25,975,792.73 | 62,500,498.47 | 34.15% | 30,289,604.03 | 48.46% | 31,424,894.44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9,097,499.85 | 5.18% | 9,097,499.85 | 11,281,291.04 | 6.16% | 11,281,291.04 | ||||
政府补助 | 877,587.71 | 0.50% | 877,587.71 | 877,587.71 | 0.48% | 877,587.71 | ||||
合计 | 175,605,819.43 | 100.00% | 62,214,596.02 | 35.34% | 113,391,223.41 | 183,033,898.16 | 100.00% | 37,624,387.65 | 20.56% | 144,623,510.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3,873,061.42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8,374,520.94 | 7,334,783.62 | 121,313,404.54 | 43,873,061.42 | 36.17% | 按账面余额与预计可收回金额现值的差异单独计提 |
合计 | 108,374,520.94 | 7,334,783.62 | 121,313,404.54 | 43,873,061.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341,534.6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单位往来 | 44,317,327.33 | 18,341,534.60 | 41.39% |
合计 | 44,317,327.33 | 18,341,534.6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对初始确认时预期信用损失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采用预期损失率进行坏账计提。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7,624,387.6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4,590,208.37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2,214,596.0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位往来 | 37,624,387.65 | 24,590,208.37 | 62,214,596.02 | |||
合计 | 37,624,387.65 | 24,590,208.37 | 62,214,596.02 |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对初始确认时预期信用损失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采用预期损失率进行坏账计提;对于初始确认时预期信用损失风险显著增加的,例如未决诉讼等,本公司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考量。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债务人一 | 往来款 | 34,824,406.98 | 0-5年 | 19.83% | 13,105,864.95 |
债务人二 | 往来款 | 29,280,235.00 | 0-3年 | 16.67% | 13,870,011.36 |
债务人三 | 往来款 | 21,453,984.51 | 0-5年及以上 | 12.22% | 5,861,731.06 |
债务人四 | 往来款 | 15,000,000.00 | 5年以上 | 8.54% | 1,178,467.50 |
债务人五 | 往来款 | 12,441,770.12 | 0-5年 | 7.09% | 4,875,342.94 |
合计 | 113,000,396.61 | 64.35% | 38,891,417.8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300,277.33 | 85.07% | 21,996,359.64 | 88.63% |
1至2年 | 1,110,735.73 | 4.65% | 114,476.86 | 0.46% |
2至3年 | 27,760.74 | 0.12% | 197,657.04 | 0.80% |
3年以上 | 2,424,528.25 | 10.16% | 2,509,541.48 | 10.11% |
合计 | 23,863,302.05 | 24,818,035.0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的原因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长合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24,528.25 | 3年以上 | 合同正在执行中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71,600.45 | 1-2年 | 未到结算期 |
合 计 | 3,396,128.70 | ——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3,790,375.99 | 15.88 |
供应商二 | 3,186,084.91 | 13.35 |
供应商三 | 2,633,254.72 | 11.03 |
供应商四 | 2,424,528.25 | 10.16 |
供应商五 | 1,591,122.49 | 6.67 |
合 计 | 13,625,366.36 | 57.09 |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1,694,605.73 | 71,694,605.73 | 32,301,282.32 | 32,301,282.32 | ||
库存商品 | 3,410,760.95 | 3,410,760.95 | 8,089,691.66 | 8,089,691.66 | ||
低值易耗品 | 186,672.32 | 186,672.32 | 179,306.36 | 179,306.36 | ||
合计 | 75,292,039.00 | 75,292,039.00 | 40,570,280.34 | 40,570,280.34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367,203.19 | 3,023,013.98 |
待摊费用 | 1,193,638.91 | |
预缴所得税 | 1,207.02 | 1,772,123.36 |
合计 | 1,368,410.21 | 5,988,776.25 |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18、长期股权投资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32,600,000.00 | 32,600,000.00 | ||
二、本期变动 | -495,900.00 | -495,900.00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495,900.00 | -495,900.00 | ||
三、期末余额 | 32,104,100.00 | 32,104,100.00 |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其他说明:
本期,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详见“附注五、43、(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98,428,297.39 | 652,138,745.4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98,428,297.39 | 652,138,745.42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1,734,597.67 | 929,058,524.93 | 5,079,500.14 | 7,570,601.54 | 1,353,443,224.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12,360.23 | 169,955.04 | 1,483,455.41 | 29,765,770.68 | |
(1)购置 | 1,820,792.12 | 159,115.04 | 705,299.75 | 2,685,206.9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027,161.75 | 777,725.66 | 23,804,887.4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增加 | 3,264,406.36 | 10,840.00 | 430.00 | 3,275,676.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760.68 | 13,567,599.90 | 2,748,196.22 | 16,415,556.80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99,760.68 | 13,567,599.90 | 2,748,196.22 | 16,415,556.80 | |
4.期末余额 | 411,634,836.99 | 943,603,285.26 | 5,249,455.18 | 6,305,860.73 | 1,366,793,438.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3,067,742.31 | 498,634,780.10 | 3,615,773.17 | 5,986,183.28 | 701,304,478.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3,631.86 | 78,305,026.43 | 217,810.75 | 875,824.27 | 81,042,293.31 |
(1)计提 | 1,643,631.86 | 76,120,120.63 | 210,975.19 | 875,824.27 | 78,850,551.95 |
(2)其他增加 | 2,184,905.80 | 6,835.56 | 2,191,741.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37.16 | 11,768,068.17 | 2,210,226.07 | 13,981,631.40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3,337.16 | 11,768,068.17 | 2,210,226.07 | 13,981,631.40 | |
4.期末余额 | 194,708,037.01 | 565,171,738.36 | 3,833,583.92 | 4,651,781.48 | 768,365,140.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6,926,799.98 | 378,431,546.90 | 1,415,871.26 | 1,654,079.25 | 598,428,297.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666,855.36 | 430,423,744.83 | 1,463,726.97 | 1,584,418.26 | 652,138,745.4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617,646.33 | 历史原因,无法办理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9,739,211.02 | 66,177,451.81 |
合计 | 59,739,211.02 | 66,177,451.8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供热工程 | 52,055,213.66 | 52,055,213.66 | 52,055,213.66 | 52,055,213.66 | ||
热交换装置 | 3,185,840.71 | 3,185,840.71 | ||||
信息项目工程-智慧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 | 2,291,306.50 | 2,291,306.50 | ||||
迁西北岸新区中继泵站项目工程建设 | 572,667.16 | 572,667.16 | 572,667.16 | 572,667.16 |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1,076,943.82 | 1,076,943.82 | ||||
来广营项目冷热源 B0T 工程 | 11,502,633.61 | 11,502,633.61 | ||||
其他 | 1,634,182.99 | 1,634,182.99 | 969,993.56 | 969,993.56 | ||
合计 | 59,739,211.02 | 59,739,211.02 | 66,177,451.81 | 66,177,451.8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供热工程 | 66,309,000.00 | 52,055,213.66 | 52,055,213.66 | 78.50% | 80% | 其他 | ||||||
合计 | 66,309,000.00 | 52,055,213.66 | 52,055,213.66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534,808.94 | 1,568,895.97 | 14,103,704.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018.76 | 76,018.76 | |
(1)租入 | 76,018.76 | 76,018.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3,999.46 | 43,224.23 | 467,223.69 |
(1)租赁变更 | 43,224.23 | 43,224.23 | |
(2)处置 | 423,999.46 | 423,999.46 | |
4.期末余额 | 12,186,828.24 | 1,525,671.74 | 13,712,499.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44,019.08 | 495,440.96 | 2,039,460.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0,278.24 | 146,947.36 | 2,657,225.60 |
(1)计提 | 2,510,278.24 | 146,947.36 | 2,657,225.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2,239.46 | 532,239.46 | |
(1)处置 | 532,239.46 | 532,239.46 | |
4.期末余额 | 3,522,057.86 | 642,388.32 | 4,164,446.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64,770.38 | 883,283.42 | 9,548,053.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90,789.86 | 1,073,455.01 | 12,064,244.8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59,296.04 | 39,654,895.29 | 14,961,371.58 | 60,875,562.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2,300.90 | 232,300.90 | ||||
(1)购置 | 232,300.90 | 232,300.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259,296.04 | 39,654,895.29 | 15,193,672.48 | 61,107,863.8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73,704.57 | 7,419,751.42 | 8,417,756.59 | 18,711,212.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1,356.29 | 2,070,628.20 | 1,244,575.26 | 3,876,559.75 | ||
(1)计提 | 561,356.29 | 2,070,628.20 | 1,244,575.26 | 3,876,559.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35,060.86 | 9,490,379.62 | 9,662,331.85 | 22,587,772.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24,235.18 | 30,164,515.67 | 5,531,340.63 | 38,520,091.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85,591.47 | 32,235,143.87 | 6,543,614.99 | 42,164,350.3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迁西富龙 | 36,696,916.19 | 36,696,916.19 | ||||
迁西和然 | 66,028.81 | 66,028.81 | ||||
合计 | 36,762,945.00 | 36,762,945.00 |
(2) 商誉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迁西和然 | 迁西和然经营业务明确且单一,该业务具有相对独立性,符合资产组组合的相关要件,将迁西和然整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合归属于迁西和然分部。 | 是 |
迁西富龙 | 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且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因此确定将迁西富龙的各项长期资产和递延收益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合。 | 资产组合主要由各项长期资产和递延收益构成,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合归属于迁西富龙分部。 | 是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对收购迁西和然和迁西富龙产生的商誉分配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该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独立于其他资产或其他资产组。经测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收购迁西和然和迁西富龙而产生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迁西和然 | 69,954,078.23 | 82,342,101.20 | 采用资产基础法,根据资产组组合包含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分别确定其评估价值后,根据资产扣除负债,再减去预估的必要处置费用后,得到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69,954,078.23 | 82,342,101.20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迁西富龙 | 334,941,649.05 | 406,914,004.10 | 14.55 | 折现率7.35% | 无 | 无 | |
合计 | 334,941,649.05 | 406,914,004.1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供热运营权 | 93,552,408.93 | 21,508.26 | 11,074,403.17 | 82,499,514.02 | |
项目改造 | 58,984,690.57 | 5,012,396.40 | 12,035,092.89 | 2,774,474.36 | 49,187,519.72 |
设备及管网维护 | 4,366,666.08 | 17,866.42 | 36,965.66 | 4,347,566.84 | |
装修费 | 1,019,681.68 | 3,956,914.79 | 745,936.64 | 14,289.58 | 4,216,370.25 |
合计 | 157,923,447.26 | 9,008,685.87 | 23,892,398.36 | 7,136,330.78 | 135,903,403.99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0,792,129.20 | 38,839,786.65 | 191,212,215.49 | 30,237,603.3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651,495.79 | 247,724.37 | 2,024,609.46 | 303,691.42 |
政府补助-改造项目 | 24,360,270.70 | 3,654,040.61 | 29,113,820.75 | 4,402,265.01 |
预计负债 | 7,500,000.00 | 1,125,000.00 | 780,244.51 | 117,036.68 |
租赁负债 | 9,266,313.11 | 1,474,662.81 | 11,551,664.33 | 1,837,082.55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735,256.09 | 110,615.53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 6,972,635.48 | 1,045,895.32 | 6,476,735.48 | 971,510.32 |
辞退福利 | 1,005,694.00 | 150,854.10 | ||
合计 | 281,278,100.37 | 46,497,725.29 | 242,164,984.02 | 38,020,043.4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1,020,312.63 | 22,755,078.15 | 102,328,083.63 | 25,582,020.91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税会差异 | 59,379,006.48 | 8,906,850.97 | 70,083,177.03 | 10,369,976.67 |
政府补助-燃料补贴 | 118,537,542.22 | 17,780,631.33 | 112,651,670.59 | 16,911,288.34 |
使用权资产 | 9,548,053.80 | 1,520,536.42 | 12,064,244.85 | 1,916,982.23 |
合计 | 278,484,915.13 | 50,963,096.87 | 297,127,176.10 | 54,780,268.15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7,217.59 | 4,824,265.92 |
可抵扣亏损 | 8,947,544.94 | 8,365,242.76 |
合计 | 9,184,762.53 | 13,189,508.6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64,019.59 | ||
2025年 | 737,205.77 | 855,258.16 | |
2026年 | 7,345,965.01 | 7,345,965.01 | |
2027年 | |||
2028年 | |||
2029年 | 864,374.16 | ||
合计 | 8,947,544.94 | 8,365,242.76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投资款 | 4,074,000.00 | 4,074,000.00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3,151,365.23 | 3,151,365.23 | 4,170,399.55 | 4,170,399.55 | ||
合计 | 7,225,365.23 | 7,225,365.23 | 4,170,399.55 | 4,170,399.55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33,665,044.92 | 33,665,044.92 | 10,652,078.42 | 10,652,078.42 | 保证金/司法冻结 | 保证金/司法冻结资金 | ||
合计 | 33,665,044.92 | 33,665,044.92 | 10,652,078.42 | 10,652,078.42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20,158,461.12 | 300,228,250.00 |
合计 | 220,158,461.12 | 300,228,25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期末,本公司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27%-2.60%;上年年末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40%-2.60%。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5,000,000.00 | |
合计 | 75,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79,182,592.20 | 94,739,020.61 |
应付材料款 | 66,081,666.23 | 46,138,414.60 |
应付服务费 | 24,688,504.59 | 25,297,457.33 |
其他 | 114,440.57 | 1,070,878.55 |
合计 | 170,067,203.59 | 167,245,771.0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14,352,387.7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8,509,737.5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7,720,455.41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6,620,619.17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五 | 5,825,242.74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3,028,442.60 |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37,534,691.12 | 8,542,824.96 |
合计 | 137,534,691.12 | 8,542,824.96 |
(1) 应付利息
(2) 应付股利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 | 130,580,446.12 | 3,325,679.86 |
其他 | 6,954,245.00 | 5,217,145.10 |
合计 | 137,534,691.12 | 8,542,824.9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3,200,000.00 | 尚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3,200,000.00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供热款 | 421,197,235.60 | 420,007,216.33 |
工程款 | 46,718,785.26 | 25,689,324.42 |
合计 | 467,916,020.86 | 445,696,540.75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189,552.37 | 140,447,726.42 | 139,210,693.27 | 18,426,585.5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06,717.92 | 15,107,984.73 | 15,016,654.79 | 1,098,047.86 |
三、辞退福利 | 1,005,694.00 | 210,904.90 | 1,216,598.90 | |
合计 | 19,201,964.29 | 155,766,616.05 | 155,443,946.96 | 19,524,633.38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396,474.26 | 123,104,061.23 | 121,417,444.69 | 16,083,090.80 |
2、职工福利费 | 2,265,118.92 | 2,265,118.92 | ||
3、社会保险费 | 638,450.55 | 9,308,261.46 | 9,242,586.63 | 704,125.3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6,524.55 | 8,756,844.04 | 8,694,252.81 | 629,115.78 |
工伤保险费 | 27,058.94 | 551,417.42 | 548,333.82 | 30,142.54 |
生育保险费 | 44,867.06 | 44,867.06 | ||
4、住房公积金 | 4,139,286.00 | 4,141,920.00 | -2,634.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54,627.56 | 1,630,998.81 | 2,143,623.03 | 1,642,003.34 |
合计 | 17,189,552.37 | 140,447,726.42 | 139,210,693.27 | 18,426,585.5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76,210.72 | 14,630,601.78 | 14,542,341.05 | 1,064,471.45 |
2、失业保险费 | 30,507.20 | 477,382.95 | 474,313.74 | 33,576.41 |
合计 | 1,006,717.92 | 15,107,984.73 | 15,016,654.79 | 1,098,047.86 |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450,261.65 | 21,267,153.66 |
企业所得税 | 16,021,579.96 | 7,254,529.47 |
个人所得税 | 2,802,686.40 | 492,060.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28.71 | 4,074.48 |
环保税 | 339,134.21 | 302,800.00 |
教育费附加 | 12,528.71 | 4,074.48 |
其他税费 | 5,591.36 | 36,057.98 |
合计 | 33,644,311.00 | 29,360,750.40 |
41、持有待售负债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5,694.45 | 75,625.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40,025.24 | 2,306,398.27 |
合计 | 2,505,719.69 | 2,382,023.27 |
4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8,415,722.07 | 7,057,157.45 |
合计 | 8,415,722.07 | 7,057,157.45 |
44、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65,694.45 | 100,075,625.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5,694.45 | -75,625.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长期借款利率以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期末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375%-2.475%,上年年末长期借款的利率为2.475%。
45、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46、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996,616.25 | 12,812,131.7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77,472.93 | -1,260,467.3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40,025.24 | -2,306,398.27 |
合计 | 6,779,118.08 | 9,245,266.06 |
47、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 专项应付款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4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7,500,000.00 | ||
其他 | 780,244.51 | 办公室租赁终止装修复原费用 | |
合计 | 7,500,000.00 | 780,244.51 |
5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984,800.60 | 10,888,639.61 | 30,096,160.99 | 政府补助 | |
供热入网费 | 16,099,991.88 | 7,762,602.48 | 10,812,520.53 | 13,050,073.83 | 供热入网费 |
售后回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3,233,754.61 | -464,776.40 | -2,768,978.21 | 售后回租 |
合计 | 53,851,037.87 | 7,762,602.48 | 21,236,383.74 | 40,377,256.61 | -- |
其他说明:
(1)热计量改造补助资金: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11]1919号”、《海淀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海财政[2013]497号”,本公司实施热计量改造业务申请热计量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对供热项目进行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计入递延收益;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自热计量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低氮改造补助: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京环函[2016]293号”及其补充规定“京环函[2016]553号”,本公司对所有项目锅炉设备进行低氮改造,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已收到的政府补助和政府确认应拨付给本公司的低氮改造补助款,确认为递延收益;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自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3)老旧管网改造补助资金:根据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2018年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京政容函[2016]204号”,本公司对美然绿色及华兴园等项目供热管网实施改造,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计入递延收益;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长期待摊费用。自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4)合同能源管理:根据财政部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本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并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本公司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节能量的审核报告向北京环保中心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收到奖励资金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按照分享期摊销确认为当期损益。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5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3,640,000.00 | 263,640,000.00 |
53、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87,145,522.21 | 487,145,522.2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035,431.69 | 14,035,431.69 | ||
合计 | 501,180,953.90 | 501,180,953.90 |
55、库存股
56、其他综合收益
57、专项储备
5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891,023.11 | 7,079,810.52 | 34,970,833.63 | |
合计 | 27,891,023.11 | 7,079,810.52 | 34,970,833.63 |
5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7,007,228.01 | 296,726,760.7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274,592.93 | 4,247,669.4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3,281,820.94 | 300,974,430.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6,765,316.59 | 54,615,980.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079,810.52 | -3,588,190.1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1,091,200.00 | -8,720,4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1,876,127.01 | 343,281,820.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274,592.93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68,383,235.69 | 859,411,466.48 | 1,084,029,933.24 | 907,463,245.16 |
其他业务 | 1,437,893.63 | 1,035,667.99 | ||
合计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1,085,065,601.23 | 907,463,245.1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热力服务收入 | 948,637,626.46 | 783,304,442.09 | 109,715,394.89 | 71,931,448.10 | 1,058,353,021.35 | 855,235,890.19 |
工程收入 | 5,893,817.34 | 748,648.43 | 526,104.36 | 6,419,921.70 | 748,648.43 | |
其他 | 5,048,186.27 | 3,426,927.86 | 5,048,186.27 | 3,426,927.8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北京地区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
外埠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居民供暖 | 736,711,817.02 | 611,562,368.78 | 83,066,623.08 | 59,381,971.67 | 819,778,440.10 | 670,944,340.45 |
非居民供暖 | 211,925,809.44 | 171,742,073.31 | 26,648,771.81 | 12,549,476.43 | 238,574,581.25 | 184,291,549.74 |
其他 | 10,942,003.61 | 4,175,576.29 | 526,104.36 | 11,468,107.97 | 4,175,576.29 | |
合同类型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固定造价合同 | ||||||
成本加成合同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某一时段转让 | 953,685,812.73 | 786,731,369.95 | 109,715,394.89 | 71,931,448.10 | 1,063,401,207.62 | 858,662,818.05 |
某一时点内转 | 5,893,817.34 | 748,648.43 | 526,104.36 | 6,419,921.70 | 748,648.43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长期合同 | 953,685,812.73 | 786,731,369.95 | 109,715,394.89 | 71,931,448.10 | 1,063,401,207.62 | 858,662,818.05 |
短期合同 | 5,893,817.34 | 748,648.43 | 526,104.36 | 6,419,921.70 | 748,648.43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其中: | ||||||
直接销售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通过经销商销售 | ||||||
合计 | 959,579,630.07 | 787,480,018.38 | 110,241,499.25 | 71,931,448.10 | 1,069,821,129.32 | 859,411,466.48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热力供应收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工程收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67,916,020.86元,其中,467,916,020.86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6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657.47 | 91,476.21 |
教育费附加 | 172,657.46 | 90,265.92 |
房产税 | 340,136.74 | 316,136.73 |
土地使用税 | 176,919.34 | 176,919.35 |
车船使用税 | 9,410.40 | 6,710.40 |
印花税 | 80,591.25 | 262,622.24 |
环保税 | 776,945.37 | 711,967.22 |
其他税费 | 91.64 | |
合计 | 1,729,409.67 | 1,656,098.07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914,796.17 | 33,667,019.70 |
咨询及服务费 | 8,295,760.50 | 6,926,468.76 |
折旧及摊销 | 5,405,856.17 | 3,790,432.35 |
办公及会议费 | 2,625,485.54 | 1,294,330.75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925,707.85 | 5,301,525.16 |
交通差旅费 | 541,559.49 | 456,635.55 |
业务招待费 | 135,403.98 | 278,773.08 |
其他 | 655,131.36 | 415,863.01 |
合计 | 55,499,701.06 | 52,131,048.36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71,352.98 | 3,907,547.04 |
办公及宣传费 | 2,553,259.92 | 2,313,786.23 |
交通费及差旅费 | 95,332.00 | 50,334.34 |
业务招待费 | 17,967.80 | 656.60 |
折旧费及摊销 | 450.00 | |
合计 | 8,237,912.70 | 6,272,774.21 |
6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817,024.55 | 11,810,359.52 |
折旧及摊销 | 1,870,947.63 | 982,887.70 |
能源材料费 | 3,016,575.40 |
合计 | 18,704,547.58 | 12,793,247.22 |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145,018.30 | 15,635,773.75 |
减:利息收入 | -3,292,191.59 | -1,132,550.52 |
手续费及其他 | 1,765,664.13 | 1,221,860.39 |
合计 | 8,618,490.84 | 15,725,083.62 |
6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热计量改造补助 | 6,439,816.38 | 6,318,961.64 |
低氮改造补助 | 4,065,567.09 | 4,617,477.10 |
北京市低碳试点示范创建项目补助资金 | 1,900,900.00 | |
老旧管网改造补助 | 342,516.14 | 918,960.06 |
稳岗补贴 | 124,119.25 | 115,870.58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65,976.33 | 82,440.67 |
合同能源管理 | 40,740.00 | 40,74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13.62 | 1,200.00 |
北京市节能技改工程2022年第六批节能量奖励资金 | 171,090.00 | |
合 计 | 12,979,648.81 | 12,266,740.05 |
67、净敞口套期收益
6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495,900.00 | 400,000.00 |
合计 | -495,900.00 | 400,000.00 |
6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46,333.17 | |
其他 | 6,221,484.63 | |
合计 | 6,221,484.63 | 846,333.17 |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其他为本公司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ABCP,应收账款转让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发行ABCP收到的款项之间的差额。
7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902,383.71 | -10,418,948.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4,590,208.37 | -19,508,382.74 |
合计 | -52,492,592.08 | -29,927,330.85 |
71、资产减值损失
7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号填列) | -22,081.22 | 66,315.66 |
7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786.00 | ||
其他 | 2,101,781.31 | 133,543.84 | 2,101,781.31 |
合计 | 2,101,781.31 | 135,329.84 | 2,101,781.31 |
7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碳排放权支出 | 2,647,719.22 | 1,083,070.76 | 2,647,719.22 |
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违约金 | 5,417.00 | 100.00 | 5,417.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07.69 | ||
其他 | 1,653,160.89 | 218,392.61 | 1,653,160.89 |
合计 | 11,806,297.11 | 1,302,171.06 | 11,806,297.11 |
7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864,192.52 | 12,350,205.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287,505.50 | 3,537,218.96 |
合计 | 6,576,687.02 | 15,887,424.5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4,105,645.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115,846.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4,990.7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863.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57,109.9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39,378.79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411,551.30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358,588.37 |
所得税费用 | 6,576,687.02 |
7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往来 | 135,142,621.06 | 41,199,879.22 |
收回受限货币资金 | 10,052,078.42 | |
利息收入 | 3,278,306.49 | 1,132,550.52 |
政府补助 | 2,025,019.25 | 365,808.54 |
其他 | 69,868.93 | 133,543.84 |
合计 | 150,567,894.15 | 42,831,782.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受限货币资金 | 33,065,044.92 | 10,052,078.42 |
期间费用 | 13,716,518.32 | 15,751,258.79 |
往来款 | 4,061,707.92 | 10,730,603.96 |
财务费用 | 754,772.50 | 555,512.43 |
其他 | 74,303.75 | 102.62 |
合计 | 51,672,347.41 | 37,089,556.2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3,150,018.12 | 1,108,616.36 |
其他往来款 | 15,000,000.00 | |
ABS担保费、登记费、中介机构费 | 60,840.00 | |
合计 | 3,150,018.12 | 16,169,456.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00,228,250.00 | 300,000,000.00 | 7,198,838.90 | 387,268,627.78 | 220,158,461.12 | |
长期借款 | 100,075,625.00 | 2,487,152.78 | 2,497,083.33 | 100,065,694.45 | ||
租赁负债 | 11,551,664.33 | 817,497.11 | 3,150,018.12 | 9,219,143.32 | ||
合计 | 411,855,539.33 | 300,000,000.00 | 10,503,488.79 | 392,915,729.23 | 329,443,298.8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无。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7,528,958.31 | 55,621,896.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2,492,592.08 | 29,927,330.8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8,850,551.95 | 85,134,829.6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657,225.60 | 1,828,047.66 |
无形资产摊销 | 3,876,559.75 | 4,323,347.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892,398.36 | 30,990,442.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081.22 | -66,315.6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8.3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5,900.00 | -400,0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145,018.30 | 15,635,773.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21,484.63 | -846,333.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77,681.84 | 2,951,982.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17,171.28 | -446,274.0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721,758.66 | 28,824,438.8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07,007.31 | 62,716,868.6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8,627,440.73 | -55,640,204.4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43,622.58 | 260,554,652.9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01,993,371.89 | 809,434,381.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09,434,381.11 | 292,244,584.3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558,990.78 | 517,189,796.7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01,993,371.89 | 809,434,381.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1,993,371.89 | 809,434,381.1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1,993,371.89 | 809,434,381.11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保函保证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受到限制银行存款 | 33,065,044.92 | 10,052,078.42 | 司法冻结资金 |
合计 | 33,665,044.92 | 10,652,078.42 |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本期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增加13,421,222.09元,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意通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发展”)本期注销,节能发展注销前累计形成的期初未分配利润13,421,222.09元并入本公司利润表,因此,本公司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3,421,222.09元。
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1,838,140.02 |
低价值租赁费用 | 23,389.24 |
合 计 | 1,861,529.26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142,857.22 | |
合计 | 1,142,857.2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238,938.05 | 1,142,857.14 |
第二年 | 1,415,929.20 | 1,238,938.05 |
第三年 | 1,592,920.35 | 1,415,929.20 |
第四年 | 1,858,407.08 | 1,592,920.35 |
第五年 | 2,123,893.81 | 1,858,407.08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5,044,247.79 | 7,168,141.6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2、数据资源
83、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263,551.20 | 21,118,811.64 |
能源材料费用 | 12,948,624.31 | 9,504,662.64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1,870,947.63 | 982,887.70 |
合计 | 46,083,123.14 | 31,606,361.9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6,083,123.14 | 31,606,361.98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远意通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新设成立子公司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京热中锐(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前述变动导致本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动。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迁西县 | 迁西县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迁西县 | 迁西县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江苏省 | 江苏省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5.00% | 投资设立 | |
京热中锐(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5.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763,641.72 | 9,438,573.66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82,006,195.77 | 209,318,834.06 | 391,325,029.83 | 268,262,121.59 | 37,205,773.51 | 305,467,895.10 | 124,765,337.08 | 230,017,123.14 | 354,782,460.22 | 245,224,976.17 | 47,400,245.68 | 292,625,221.85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17,498,750.73 | 23,699,896.36 | 23,699,896.36 | 46,724,135.44 | 124,548,869.66 | 31,518,584.73 | 31,518,584.73 | 101,303,601.29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本期,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远意通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本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京热中锐(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前述变动导致本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0,984,800.60 | 10,888,639.61 | 30,096,160.99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923,690.50 | 10,847,899.61 | 30,075,790.89 | 与资产相关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1,110.10 | 40,740.00 | 20,370.10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0,888,639.61 | 288,160.58 |
其他说明:
(1)北京市低碳试点示范创建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发〔2022〕13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函〔2024〕42号”,本公司将供热项目申报为低碳试点示范项目。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
(2)稳岗补贴: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公司及子公司迁西富龙申领稳岗补贴。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
(3)知识产权补助金: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21〕78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的通知》“京知局〔2022〕114号”,本公司子公司华通兴远、华意龙达符合资助条件,收到专利资助相关的知识产权补助金。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
(4)技改政府奖励资金: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工程2022年第六批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公示的通知》,本公司技改后的节能量符合补助标准要求。本公司将该补助定义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1.88%(2023年:18.0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4.35%(2023年:63.17%)。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15.85 | -- | -- | 22,015.85 |
应付账款 | 17,006.72 | -- | -- | 17,006.72 |
其他应付款 | 13,753.47 | -- | -- | 13,753.4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57 | -- | -- | 250.57 |
长期借款 | -- | 10,000.00 | -- | 10,000.00 |
预计负债 | 750.00 | -- | -- | 750.00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53,776.61 | 10,000.00 | -- | 63,776.61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22.83 | -- | -- | 30,022.83 |
应付票据 | 75,000.00 | -- | -- | 75,000.00 |
应付账款 | 16,724.58 | -- | -- | 16,724.58 |
其他应付款 | 854.28 | -- | -- | 854.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8.20 | -- | -- | 238.20 |
长期借款 | -- | 10,000.00 | -- | 10,000.00 |
预计负债 | 78.02 | -- | -- | 78.02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22,917.91 | 10,000.00 | -- | 132,917.91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93,565.84 | 82,008.65 |
其中:货币资金 | 93,565.84 | 82,008.65 |
金融负债 | 22,015.85 | 20,022.83 |
其中:短期借款 | 22,015.85 | 20,022.83 |
合 计 | 115,581.69 | 102,031.47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10,000.00 | 20,007.49 |
其中:短期借款 | -- | 10,007.49 |
长期借款 | 10,000.00 | 10,000.00 |
合 计 | 10,000.00 | 20,007.49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的汇率风险较小。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应收账款证券化 | 应收账款 | 193,758,515.37 | 终止确认 | 注 |
合计 | 193,758,515.37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证券化 | 193,758,515.37 | 6,221,484.63 |
合计 | 193,758,515.37 | 6,221,484.63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本期,本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订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合同》和《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服务合同》等合同,本公司向兴业信托转让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ABCP,应收账款转让后,本公司保留了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同时承担了将收取的现金流无重大延误的支付给兴业信托的义务,本公司无垫款及担保义务,无权另行出售或抵押上述应收账款,亦不持有前述信托计划份额,不再承担转让应收账款的相关风险,因此予以终止确认。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32,104,100.00 | 32,104,1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商务服务业 | 2,208,172万元 | 28.46% | 28.4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康秦皇岛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北戴河分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董事、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41,595.71 | 37,800,000.00 | 否 | |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74,019.56 | 23,800,000.00 | 否 | 1,064,411.73 |
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62,916.42 | 1,920,000.00 | 否 | |
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8,154.25 | 300,000.00 | 否 | |
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8,452.59 | 120,000.00 | 是 | 1,245.29 |
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90,566.04 | 90,566.04 | 否 | 90,566.04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9,301.88 | 750,000.00 | 否 | 769,961.02 |
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005.96 | 12,005.96 | 否 | |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 | 接受劳务 | 否 | 976,075.47 | ||
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购买碳配额和 CCER | 否 | 626,415.09 | ||
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接受劳务 | 否 | 95,368.93 | ||
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否 | 37,735.85 | ||
北康秦皇岛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北戴河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否 | 6,930.60 | ||
北京京西晨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否 | 5,956.1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服务 | 2,243,826.85 | |
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服务 | 1,183,101.01 |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83,364.78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2,414,842.32 | 1,435,733.52 | 391,653.62 | 150,464.78 | 11,184,305.71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10月24日 | 2025年12月05日 | 否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9,407,892.95 | 8,182,103.03 |
(8) 其他关联交易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款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货币资金 | 896,715,296.19 | 733,813,610.52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2,243,826.85 | 232,236.08 | ||
应收账款 | 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183,101.01 | 122,450.95 | ||
应收账款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183,364.78 | 17,969.75 | ||
预付款项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3,790,375.99 | |||
预付款项 |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60,000.00 | |||
预付款项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615.96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9,995.42 |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368,858.48 | 374,256.60 |
应付账款 | 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3,086.50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资本承诺单位:万元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857.03 | 1,470.83 |
对外投资承诺 | 7,449.60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李宗铭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褚月华 | 侵权责任纠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750.00 | 二审审理中 |
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合同纠纷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431.60 | 一审审理中 |
郑建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0.82 | 一审审理中 |
刘红明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61.67 | 仲裁审理中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陈燕民、刘伟、韩彩云、王吉标持有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份,接受陈燕民、韩彩云持有的华清安泰21,589.41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并认购华清安泰定向发行的2,000万股普通股股份,交易合计金额 7,857.00 万元。 | 交易完成后,华清安泰将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广泛。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0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02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64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891,2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5年2月17日,本公司在北京市成立北京京热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系本公司子公司。
(2)2025年4月17日,本公司在北京市成立北京平谷京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系本公司子公司。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2) 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北京地区 | 外埠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968,182,354.45 | 126,348,308.20 | -24,709,533.33 | 1,069,821,129.32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965,182,354.33 | 126,348,308.20 | -21,709,533.21 | 1,069,821,129.32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000,000.12 | -3,000,000.12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961,409,074.37 | 117,498,750.73 | -10,524,589.41 | 1,068,383,235.69 |
营业成本 | 794,210,454.43 | 76,730,486.05 | -11,529,474.00 | 859,411,466.48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790,284,698.73 | 69,531,218.99 | -404,451.24 | 859,411,466.48 |
营业费用 | 76,215,868.04 | 16,574,193.81 | 92,790,061.85 | |
营业利润/(亏损) | 63,742,877.86 | 32,210,991.98 | -12,143,708.71 | 83,810,161.13 |
资产总额 | 2,869,698,725.65 | 544,761,597.98 | -957,967,601.04 | 2,456,492,722.59 |
负债总额 | 1,668,527,795.48 | 344,906,548.84 | -748,048,109.93 | 1,265,386,234.39 |
补充信息: | ||||
1.资本性支出 | 21,404,938.74 | 3,294,838.82 | 8,827,925.01 | 33,527,702.57 |
2.折旧和摊销费用 | 74,531,226.73 | 31,068,103.08 | 3,677,405.85 | 109,276,735.66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24,467,159.09 | 219,140,141.32 |
1至2年 | 65,650,298.08 | 59,384,631.22 |
2至3年 | 21,672,908.77 | 31,859,830.41 |
3年以上 | 144,328,081.12 | 129,973,962.35 |
3至4年 | 18,508,408.45 | 25,594,869.68 |
4至5年 | 23,937,893.99 | 22,532,151.71 |
5年以上 | 101,881,778.68 | 81,846,940.96 |
合计 | 456,118,447.06 | 440,358,565.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6,118,447.06 | 100.00% | 159,744,967.99 | 35.02% | 296,373,479.07 | 440,358,565.30 | 100.00% | 146,005,860.38 | 33.16% | 294,352,704.92 |
其中: | ||||||||||
低风险组合 | 87,546,610.40 | 19.19% | 87,546,610.40 | 82,849,183.37 | 18.81% | 82,849,183.37 | ||||
正常风险组合 | 358,401,836.66 | 78.58% | 159,744,967.99 | 44.57% | 198,656,868.67 | 357,509,381.93 | 81.19% | 146,005,860.38 | 40.84% | 211,503,521.55 |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 10,170,000.00 | 2.23% | 10,170,000.00 | |||||||
合计 | 456,118,447.06 | 100.00% | 159,744,967.99 | 35.02% | 296,373,479.07 | 440,358,565.30 | 100.00% | 146,005,860.38 | 33.16% | 294,352,704.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9,744,967.9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风险组合 | 358,401,836.66 | 159,744,967.99 | 44.57% |
合计 | 358,401,836.66 | 159,744,967.9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6,005,860.3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6,425,304.83 | |||
本期转回 | 12,686,197.2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59,744,967.99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正常风险组合 | 146,005,860.38 | 26,425,304.83 | 12,686,197.22 | 159,744,967.99 | ||
合计 | 146,005,860.38 | 26,425,304.83 | 12,686,197.22 | 159,744,967.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应收账款 | 12,686,197.22 |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 | 货币资金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 |
合计 | 12,686,197.22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项目一 | 24,459,061.37 | 24,459,061.37 | 5.36% | 8,652,423.77 | |
项目二 | 16,600,000.00 | 16,600,000.00 | 3.64% | 2,833,000.00 | |
项目三 | 15,304,004.57 | 15,304,004.57 | 3.36% | 6,300,976.42 | |
项目四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2.23% | ||
项目五 | 9,254,346.67 | 9,254,346.67 | 2.03% | 2,982,566.60 | |
合计 | 75,787,412.61 | 75,787,412.61 | 16.62% | 20,768,966.7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65,498,720.05 | 480,487,250.24 |
合计 | 465,498,720.05 | 480,487,250.24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2) 重要逾期利息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 | 72,547,862.75 | 77,901,549.62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9,072,299.85 | 10,921,444.29 |
政府补助 | 877,587.71 | 877,587.71 |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 411,210,637.58 | 420,435,313.52 |
合计 | 493,708,387.89 | 510,135,895.1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795,870.36 | 34,411,419.53 |
1至2年 | 20,005,860.89 | 23,922,751.22 |
2至3年 | 23,578,183.44 | 10,326,443.42 |
3年以上 | 440,328,473.20 | 441,475,280.97 |
3至4年 | 9,695,053.35 | 296,284,904.96 |
4至5年 | 293,982,093.39 | 129,814,703.47 |
5年以上 | 136,651,326.46 | 15,375,672.54 |
合计 | 493,708,387.89 | 510,135,895.14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3,708,387.89 | 100.00% | 28,209,667.84 | 5.71% | 465,498,720.05 | 510,135,895.14 | 100.00% | 29,648,644.90 | 5.81% | 480,487,250.24 |
其中: | ||||||||||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 411,210,637.58 | 83.29% | 411,210,637.58 | 420,435,313.52 | 82.42% | 420,435,313.52 | ||||
单位往来 | 72,547,862.75 | 14.69% | 28,209,667.84 | 38.88% | 44,338,194.91 | 77,901,549.62 | 15.27% | 29,648,644.90 | 38.06% | 48,252,904.72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9,072,299.85 | 1.84% | 9,072,299.85 | 10,921,444.29 | 2.14% | 10,921,444.29 | ||||
政府补助 | 877,587.71 | 0.18% | 877,587.71 | 877,587.71 | 0.17% | 877,587.71 | ||||
合计 | 493,708,387.89 | 100.00% | 28,209,667.84 | 5.71% | 465,498,720.05 | 510,135,895.14 | 100.00% | 29,648,644.90 | 5.81% | 480,487,250.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209,667.8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组合 | 421,160,525.14 | ||
正常风险组合 | 72,547,862.75 | 28,209,667.84 | 38.88% |
合计 | 493,708,387.89 | 28,209,667.84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9,648,644.90 | 29,648,644.9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1,438,977.06 | 1,438,977.06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209,667.84 | 28,209,667.8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正常风险组合 | 29,648,644.90 | 1,438,977.06 | 28,209,667.84 | |||
合计 | 29,648,644.90 | 1,438,977.06 | 28,209,667.84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债务人一 | 往来款 | 410,277,858.05 | 0-5年及以上 | 83.10% | |
债务人二 | 往来款 | 21,453,984.51 | 0-5年及以上 | 4.35% | 5,861,731.06 |
债务人三 | 往来款 | 12,284,764.25 | 2-5年 | 2.49% | 4,814,268.51 |
债务人四 | 往来款 | 11,883,518.26 | 5年以上 | 2.41% | 4,396,901.76 |
债务人五 | 往来款 | 6,587,250.00 | 3-5年及以上 | 1.33% | 6,476,325.00 |
合计 | 462,487,375.07 | 93.68% | 21,549,226.3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292,586.23 | 30,292,586.23 | 27,042,586.23 | 27,042,586.23 | ||
合计 | 30,292,586.23 | 30,292,586.23 | 27,042,586.23 | 27,042,586.23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北京华通兴远供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17,042,586.23 | 17,042,586.23 | 0.00 | |||||
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
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50,000.00 | 3,250,000.00 | 0.00 | |||||
合计 | 27,042,586.23 | 3,250,000.00 | 30,292,586.2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0.00 | -- | 投资设立 |
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 | 2,000.00万人民币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0.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万人民币 | 江苏省 | 江苏省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 | 投资设立 |
京热中锐(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900.00万人民币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5.00 | -- | 投资设立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4,527,925.33 | 777,707,654.35 | 941,682,669.61 | 808,581,065.50 |
其他业务 | 4,437,893.75 | 2,880,736.32 | 4,283,374.73 | 2,880,736.32 |
合计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5,966,044.34 | 811,461,801.82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热力供应收入 | 940,917,632.69 | 774,280,726.49 | 940,917,632.69 | 774,280,726.49 | ||
工程收入 |
其他 | 8,048,186.39 | 6,307,664.18 | 8,048,186.39 | 6,307,664.1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北京地区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外埠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居民供暖 | 729,584,105.39 | 605,579,827.26 | 729,584,105.39 | 605,579,827.26 | ||
非居民供暖 | 211,333,527.30 | 168,700,899.23 | 211,333,527.30 | 168,700,899.23 | ||
其他 | 8,048,186.39 | 6,307,664.18 | 8,048,186.39 | 6,307,664.18 | ||
合同类型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固定造价合同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成本加成合同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某一时段转让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某一时点内转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长期合同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短期合同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其中: | ||||||
直接销售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
通过经销商销售 | ||||||
合计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948,965,819.08 | 780,588,390.6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热力供应收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工程收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8,892,338.08元,其中,358,892,338.08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36,350.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6,221,484.63 | |
合计 | 5,185,134.01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2,081.22 | 本期主要是租赁变更产生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25,032.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5,900.00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7,500,000.00 | 本期因诉讼确认的预计赔偿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04,515.80 | 主要是碳排放配额履约产生的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01,713.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25.56 | |
合计 | -6,694,925.3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2% | 5.76% | 0.25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9% | 6.34% | 0.25 | 0.2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