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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35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因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三圣”变更为“*ST三圣”,证券代码仍为“00274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仍限制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ST三圣”变更为“*ST三圣”;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742”;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5 年 4月 29 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披露《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1号)。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目前,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根据埃塞俄比亚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SSC公司已向NIB清偿相关的全部银行借款本息及违约金,根据埃塞俄比亚当地法律的规定,三圣药业对NIB的全部担保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三圣药业的担保责任也已经全部解除;三圣药业用以提供担保的财产(房屋、机器设备)的抵押登记已经全部解除;三圣药业在本次担保合同中不存在其他法律风险。公司聘任的国内律所和审计机构已完善核查程序。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此,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1.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股票简称为“*ST三圣”。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拟通过司法重整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推荐,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2024年10月31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2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为中选投资人。2024年11月15日,公司与冀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2024年12月18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冀衡集团、冀衡集团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镭登恩”)签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12月23日,公司与冀衡集团、深圳高新投及重庆镭登恩签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冀衡集团、深圳高新投受让三圣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相关事宜做出调整;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表决结果,《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已获三圣股份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材料,重庆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2025)渝05破申224号),已于2025年4月17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推进重整相关工作。

2、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披露《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1号)。

3、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已解决,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9号)。

4、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

5、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中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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