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忠良)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勤勉、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忠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某国防科技专业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领域某技术专业组顾问、“兵工学报”“含能材料”“火炸药学报”等期刊编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化学工程系主任、副院长,中北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中国兵工学会火炸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和股东大会会议3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不存在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核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召集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的补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公司核心技术方面前沿信息以及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外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
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产品技术、行业发展方向和宏观政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研发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员支持等支撑保障,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同时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监管动态资讯等,为独立董事提升履职能力提供支持。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投了赞成票。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独立公正的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上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聘任会计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忠良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