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向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事项、内部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
3、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4、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合理,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能够有效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各项决议能够认真落实;公司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管理运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切实防范和控制了经营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审核,除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业务开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与公告披露,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合法有效。
5、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形。
6、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综上所述,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对2024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完善;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