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31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83,724.9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114,962.4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5,485,016.77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5,428,392.1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25,428,392.18元。
3.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若以2025年4月23日的总股本343,963,739股为基数测算,2024年度预计分红金额为44,715,286.07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2.80%。
5.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4,715,286.07 | 59,479,708.40 | 104,569,404.1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83,724.96 | 102,689,999.32 | 182,225,200.76 |
研发投入(元) | 76,338,371.23 | 85,657,666.71 | 87,074,171.71 |
营业收入(元) | 1,558,679,021.93 | 1,618,649,870.61 | 1,968,927,603.6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 405,485,016.77 |
计未分配利润(元)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5,428,392.18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8,764,398.5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8,766,308.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8,764,398.5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49,070,209.6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84%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和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08,764,398.57元,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比值为211.37%,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69,315,176.29元、682,753,873.72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24.98%、19.76%。
四、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