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8,003.968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33%,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21,758,631.93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395,043.96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3,516,570.99元以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29,988,014.76元后,2024年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59,649,090.14元(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84,592,314.43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5,165,709.92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3,516,570.99元以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29,988,014.76元后,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86,253,438.60元。
3、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78,003.968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33%,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4、2024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374,009.344元(含税),其中:针对2024年半年度,公司进行了半年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股利9,996,005.376元(含税);针对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7,378,003.968元。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金额为20,687,785.4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以及股份回购总额为38,061,794.82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31%。
5、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374,009.34 | 19,992,010.75 | 12,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注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1,395,043.96 | 164,988,958.00 | 115,706,633.65 |
研发投入(元) | 79,239,087.21 | 74,142,574.47 | 52,296,668.54 |
营业收入(元) | 1,587,175,443.33 | 1,540,379,543.60 | 1,248,755,751.3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59,649,090.1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86,253,438.6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 是 |
年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366,020.0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7,363,545.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9,366,020.0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05,678,330.2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0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此处“回购注销总额”是指公司在上述年度回购并完成注销的本公司A股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本预案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37,174,647.09元、426,791,711.21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43%、12.33%,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