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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0830025号
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0830025号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箭科技”)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箭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401083001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东箭科技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箭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箭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东箭科技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东箭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