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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瑞: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杨记军、林干、非独立董事曹小东,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杨记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决议情况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1月29日

1.《关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4月26日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致同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决议情况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部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8月23日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4年10月29日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七)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查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管理、使用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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