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证券简称:厦钨新能公告编号:2025-01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杨金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2025年经营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
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对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的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922.63万元,主要包括: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591.89万元,冲回信用减值损失2,669.27万元,与公司2025年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无重大差异。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840,164.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83,920,0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504,691,083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有关条款,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融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折合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融资额度内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等相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及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两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2025年度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系系为满足被担保人工程保函开立等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杨金洪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杨金洪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姜龙先生的薪酬,关联董事姜龙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陈庆东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张瑞程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陈康晟先生的薪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娜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安徽铜陵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截至2025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2025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