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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57人,所持(代理)股份181,638,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780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8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17,691,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877%。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160,000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2,237,525股,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所持(代理)股份164,088,0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1.420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14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5人,所持(代理)股份17,550,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60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5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17,550,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360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11,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6%;反对1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324,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64,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1%;反对1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9%;弃权324,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2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94,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弃权32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4,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98%;反对94,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6%;弃权32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2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反对1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31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5,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54%;反对1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9%;弃权31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7%。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2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反对1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31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5,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54%;反对10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9%;弃权31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195,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反对12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弃权3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48,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50%;反对12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4%;弃权3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7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94%;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5%;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7%;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9%。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提案7.00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1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7%;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董事长彭义兴先生2025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49,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5%;反对107,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1%;弃权335,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49,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67%;反对107,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3%;弃权335,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02《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2025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20,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554%;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0%;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17%;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1%;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03《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毛志平先生2025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194,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3%;反对12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3%;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20,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3%;反对12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4%;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毛志平先生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04《关于公司董事乐珍荣先生2025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92,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8%;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3%;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17%;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1%;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乐珍荣先生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05《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2025年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0,497,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1%;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17%;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1%;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明先生对此提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8.0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187,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2%;反对10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弃权342,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40,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58%;反对10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6%;弃权342,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6%。

表决结果:通过

8.07《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76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6%;反对10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40,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58%;反对10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9%;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余珍珠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提案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3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反对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33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40%;反对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弃权33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8%。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3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反对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33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40%;反对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弃权333,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237,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9%;反对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33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90,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96%;反对68,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弃权332,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谌文友律师、熊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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