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 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42号院TBD云集中心2号楼1单元5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顿衡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2人,代表股份256,240,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8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49,513,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03人,代表股份6,726,9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1%。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03人,代表股份6,726,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1%。
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4,77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7%;反对1,30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0%;弃权162,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8,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630%;反对1,30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74%;弃权162,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顿衡先生、冷晓翔先生、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顿衡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0,848,9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33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68%。
2.2 选举冷晓翔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0,857,4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34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33%。
2.3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7,118,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42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7,605,3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572%。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荆霞女士、武长海先生、王永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荆霞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0,869,1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355,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69%。
3.2选举武长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7,106,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3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7,59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715%。
3.3选举王永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0,858,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345,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59%。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为王浩先生,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为顿衡先生、冷晓翔先生、郑勇先生、王浩先生、荆霞女士、武长海先生、王永利先生。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韩光、邹晓东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