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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军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军明)

本人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军明,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电源学会理事,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兼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博华芯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芯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博普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并行使表决

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军明99002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的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审议,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品德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的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对公司的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对涉及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中心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到公司进行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个工作日。

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切实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和信息,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障,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

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聘任徐海瑜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徐海瑜女士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五)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聘任了新一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归属/行权/解除限售、作废/注销/回购注销等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秉持认真负责、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个人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在董事会决策中,本人将积极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促进作用,坚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军明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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