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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年度,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出具监事会意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7月23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1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1、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0月18日1、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决策机制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科学审慎地对公司经营事项进行分析决策,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渠道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相关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审查,防止发布无事实依据、不完整、不准确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内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维护了投资者利益。

(三)对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对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均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七)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十)对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使命,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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