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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地为山东济南,原名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4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746人,其中合伙人45人,注册会计师254人;注册

会计师中,1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145.1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多个行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财务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议案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12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年3月31日,通过会谈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第二次年审沟通,听取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与和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有无发现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内容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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