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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股份2,435,026,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1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3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0人,代表股份5,026,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86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4,704,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24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2.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4,698,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3.00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4,700,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4.00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434,700,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5.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34,70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239,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6.0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4,668,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3%;反对27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8,6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742%;反对273,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388%;弃权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86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7.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89,484,4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23%;反对24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03%;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5,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054%;反对246,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77%;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9%。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740,397,076。关联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04,813,8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8.00 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434,696,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反对246,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0.0101%;弃权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9.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2,434,665,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26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8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185%;反对262,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2280%;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35%。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10.00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2,434,664,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277,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同时,股东大会听取了如下汇报事项:
1、《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关于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亦迪、段丙鑫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