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0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高峰,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育荪,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4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汇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足以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和打分,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