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软通动力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6.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双货币存款等业务。投资期限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以上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一)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 \ | 5,651,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10,714,813.00 | 10,714,813.00 | 5,651,000,000.00 | 5,579,642,793.91 | 28,642,793.91 | 10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信托产品 | \ | \ | 481,803,658.34 | 公允价值计量 | 422,130,755.84 | 0.00 | -29,672,300.00 | 0.00 | 2,800,601.21 | 0.00 | 419,330,154.6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基金 | \ | \ | 20,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0,000,000.00 | 0.00 | 0.00 | 20,000,000.00 | 0.00 | 0.00 | 2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6,152,803,658.34 | -- | 442,130,755.84 | 10,714,813.00 | -18,957,487.00 | 5,671,000,000.00 | 5,582,443,395.12 | 28,642,793.91 | 539,330,154.63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3年3月17日/2023年9月2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12月5日 |
注:1、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023年9月2日披露《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上相关内容详见同期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2、上述信托产品主要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业务往来款形成的债权受偿取得,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第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之(1)委托理财情况。上述基金主要为公司2023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后续执行。上述其他主要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均为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金融衍生工具 | 28,753.60 | 0 | 0 | 39.40 | 0 | 0 | 39.40 | 0.00% |
合计 | 28,753.60 | 0 | 0 | 39.40 | 0 | 0 | 39.4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期无实际交割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充分利用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风险分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3、公司资金服务部及财务部门为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公司法务部负责审核或修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控;4、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汇兑损失;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外汇远期合约、其他权益工具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可比同类产品预期回报率/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年末交易对方提供的权益通知书中记录的权益价值等。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4年12月5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资金服务部及财务部门为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公司法务部负责审核或修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控。
4、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
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汇兑损失。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亚颖 许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