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负责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24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首席合伙人 | 朱建弟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96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498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43人 | |||
2024年业务收入 (已经审计) | 业务收入总额 | 47.48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6.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05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93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8.54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98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已执业行为中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申请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孙慧敏 | 2015年 | 2019年 | 2022年 | 2021年 | 8家 |
签字注册会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计师 | 李可予 | 2023年 | 2016年 | 2023年 | 2023年 | 2家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谈侃 | 1999年 | 1999年 | 2013年 | 2023年 | 3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立信洽谈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立
信洽谈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