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淑华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6.04元/股调整为15.9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