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财政部规定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