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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麦文化”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碧女士,独立董事,生于1976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共党员。自2001年起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方向犯罪与证据。在国内发表出版了多本法律专著,譬如《谁为律师辩护》、《正义的回响》。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碧88003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对于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遴选并审核。本人为董事会有效做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在公司人员管理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六)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回购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回购股份,不存在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一系列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谨慎、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尽最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碧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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